使用道具 举报
引用第2098楼xiaohe于2006-06-16 23:50发表的“”: 楼上的MM是哪位啊。真的搞不懂。,看起来跟我小何挺熟悉的。
引用第297楼随风倒于2006-05-08 09:56发表的“”: 楼主开创了“卖身不卖艺”的新时代,随风倒表示敬意~~
引用第2102楼alp于2006-06-17 12:38发表的“”: 楼主展示了一个赌徒的悲惨的历程,更表现了一个输光了的赌徒的油滑耍赖卖痴的“优秀品质”,为世人树立了一个大写的典型。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Powered by Discuz! X5.0 Licensed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