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雀鸣杨柳 于 2011-3-10 10:42 编辑
楼主情结可以理解,不要光想到政府作为与不作为,你家人花点钱去看看,不要政府给予,告慰亲人心里不更舒服 ...
山村小卒 发表于 2011-3-9 18:34 
请您看清楚帖子第一页内容。看文不要太匆匆。
我做为烈士的下一辈,侄女身份,已经在去年自费去过屏边了,您觉得还不够是吗?请您告诉我:我应该要负担几人才算合适,才像雷锋?
现在要求政府履行民政部的文件,促成更多的太湖籍烈士亲属扫墓成行。并非为了一家权益,您觉得过份了吗?您觉得烈士家属都应该是自费去扫墓,才更像雷锋了?烈士牺牲了,能不能类比雷锋?抑或是您觉得他们还根本达不到雷锋的高度?如果不是 ,那么,最后 ,这个烈士“雷锋”的下场又是怎样了?
想到那些个太湖籍的烈士,在千里之外的边境线上一躺三十二年,他们的亲属 ,有谁去过了?您没觉察到烈士墓碑前的萧瑟与悲哀吗?想着还有烈士母亲在世的,拖一年,年龄就再大一年,还指望什么时候去?但凡稍微有点怜悯之心与血性,应该没法做到漠视吧,都可以作为促成此事的使者。这完全是一件得人心、顺民意的事情啊。
政府与民政部门非常重视此事,您是怎么知道的?我是否可以认定您是他们的发言人?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作为写公开信的当事人,没有接到任何人就此事与我有过相关咨询的电话沟通过。
最后,很想聆听一下您府上的雷锋事迹,荡涤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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