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网名反映刘生浩违法开办采石场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刘生浩违法开办采石场的情况说明 安徽路桥公司因承建赤百公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于2014年利用位于寺前镇安仓村境内一处废弃采石场的空闲地进行来石加工(来石的来源是修路开挖的剩余石头)。为此该公司在工程动工前已向县经信委、国土局、安监局、公路局、交通局汇报。上述部门经研究同意路桥公司利用修路余石在此进行碎石加工,同时要求加工的石子,必须用于该处公路建设,不得对社会上其他单位和个人出售。 我们根据了解,路桥公司在此处废弃采石场内并未对老矿进行开山爆破,利用余石加工的碎石也未向社会上出售。至于帖中反映加工的石子质量问题,有专门的监理、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业鉴定。 (二)关于采石场破碎机进料口边上的丰田越野车被损坏事情的说明 因安徽路桥公司因建设赤百公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利用寺前法庭前一处废弃空闲地建临时混泥土搅拌站。(该块空闲地部分属浙江商人拥有,浙江商人系刘华引进至寺前投资房地产开发)。因该搅拌站未与刘华进行协商便占用了原浙江商人开发的金碧小区部分闲置地基。2015年6月9日,刘华将自己的一辆丰田越野车(皖HH4858)堵在安仓村废弃采石场的余石加工进料口,赤百公路一期改造被迫停工。经寺前派出所协调,当天刘华将车移开,2015年6月11日,刘华再次将越野车堵在石料加工场进料口,6月24日,寺前镇政府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将双方安排在司法所开展警民联调,刘华提出要赔偿款10万元,因项目部当时向农户租用的空地每亩价格是5000元每年,金碧小区的空闲地面积约一亩,项目部认为10万元价高,未同意。刘华将车堵在原地一直持续到7月21日,严重影响了赤百路一期工程改造,因吴斌延误工期一天,县交运局将处罚2万元,所以吴斌一直向县交通、公路、公安等部门反映,请求处理未果,7月21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吴斌让人将车移开,加工碎石。两天后刘华将车又堵回原处。2015年8月9日,寺前村民刘海林将刘华的车移到石料加工场外,8月17日刘华将越野车驾驶到石料加工的进料口。8月20日,刘华的越野车被项目部工作人员移开。刘华的越野车每次被移开寺前派出所出警都拍摄了照片,刘华的越野车移开过程中损失的证据正在收集,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刘华将车堵在石料加工场进料口期间,寺前镇政府、派出所多次要求刘华将车移开,不要影响工程进度,要求刘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强行阻挠施工。没有任何包庇纵容和徇私枉法行为。 (三)关于侵占国有土地建搅拌站情况说明 2014年刘生浩承建寺前镇政府大院硬化及附属工程,在县政府收储的一块空闲地上建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已报国土及相关部门备案,镇政府也责成刘生浩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要求其承诺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所有设备。现工程即将完工,刘声浩承诺在8月底之前拆走设备,恢复土地原貌。 (四)关于侵吞浙商财产问题情况说明 安徽路桥公司因建设赤百公路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建设,于2014年利用寺前法庭前一处废弃空闲地建临时混泥土搅拌站。该公司在使用前已与所在组相关农户签订了临时占地协议,同时取得了法庭的理解、支持。 因该搅拌站未予刘华进行协商便占用了原浙江商人开发的金碧小区部分闲置地基,后刘华多次用车封堵搅拌站道路。经镇政府协调责令路桥公司在5天之内清除该空闲地基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工程用料。赤百线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已近完工,搅拌站的地磅和磅房已经拆除,近期将拆除搅拌机。施工方表示整个工程完工后将尽快拆除路段上的所有设备,对工地进行清场,确保公路畅通。 寺前镇党委、政府诚挚欢迎各界媒体朋友来实地调查、走访,了解事情真相,还原事情原委,实事求是予以报道。 寺前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