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家园游客

真实事件!光天化日故意伤人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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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5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出来了吗,现在咋没人关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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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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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8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 明事赔偿结果已经出来了
42 万!
今天上午 死者已经在太湖火葬场火化。
现在正在运往弥驼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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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哦,那几个人伤人的呢?法院还没有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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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幕后指使者应该判15年以上
雇凶犯罪是一种教唆犯罪。刑法明确规定,对教唆者(雇凶者)要从重处理。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死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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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42楼太湖清风于2008-07-28 12:47发表的:
最新消息 明事赔偿结果已经出来了
42 万!
今天上午 死者已经在太湖火葬场火化。
现在正在运往弥驼的路上!


能不能说清楚点啊?42万?还听不很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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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就是赔偿死者家42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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