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igeon

我叫桑桑,24岁,眉清目秀,腰细腿长。职业,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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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2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后序

故事是应该告一段落的时候了,现在是凌晨一点。初秋的风在窗外轻轻的吹着,电脑桌上,一杯菊花茶还有着一丝热气。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已经讲完了一个故事,也不知道,这个故事讲得是不是好听。我只知道,当我敲打出最后一个字符的时候,心中竟然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
开篇的时候,没有来得及交待清楚,所以当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我想应该用冰咖的语气写出点文字。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序。

首先,我要感谢众位版主,给了我一片空间,让冰咖的文字有了载体。从而,才使冰咖认识了这么多热心的朋友。
其次,我要感谢从那个炎热的夏天连载开始,一直关注的朋友,正是因为有了你们在一片骂声中给了我勇气,才使我坚持到了今天。
再次,我要感谢后来源源不断地涌进来的朋友,是你们给了冰咖从来没有的自信,使这么一栋楼,充满了朝气和活力。在这小小的空间里,谈论感情,甚至人生,让冰咖小小的心一次次地感动。
还有,我要感谢我亲爱的男孩,那个为我谱写了爱情童话的他,给了我精神上最大的支持。熬夜的时候,他总会轻轻的泡杯茶给我,眼角眉梢都是爱怜,让我觉的幸福。
最后,要感谢我自己,那么有耐心的敲打了这么多的文字,而且因为这些文字,又聚集了这么多素不相识的朋友。


现在对于大家问的最多的问题,冰咖集中的解答一下。
一:文章中的原型是谁? 故事是不是真的?
文章的原型是那些走错了路,在苦苦挣扎的女孩。记得很早以前,参加了一个朋友的聚会。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直率纯真,出口惊人。她走了之后,有人不屑的说,一个二奶而已。当时我就想,我要写写这样的女孩。后来听说女孩喜欢上一个男孩,后来又听说,女孩离开了这个城市。我想,这样的听说后面,一定有着动人的故事。任何人都有爱的权利,无论是二奶,还是妓女。在爱情面前,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你可以歧视她们,却不可以歧视她们的感情。
在文章的一开始,冰咖就已经宣布,小说而已,虚构情节,不要对号入座。故事可以不是真的,真的是一种丝丝入扣的感情。如果大家都从中间领悟了什么,何必管它的真假?

二 故事的城市是哪个城市?你是不是有过这样的经历?
故事出来以后,转载的哪里都是,而且,对故事中的ZZ猜测有N个版本。郑州,南宁,甚至南京。故事发生在那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使故事有了一个活动的舞台。正因为这个舞台,才使我们的人物更加的真实。冰咖从一个城市漂泊到另一个城市,对冰咖来说,每一个城市,都是一个故事。
金墉写武侠小说,笑傲江湖,金戈铁马,没有人考证过他会不会武功。鲁迅写《狂人日记》,没有人认为他是一个疯子。如此类推,冰咖亦如是。

三 冰咖是个什么样的人?还会不会续写或者再写别的故事?
冰咖是谁?冰咖就是冰咖嘛。生于80年代初期的一个小女子。可能,你昨天就看到过我,与你擦肩而过。
冰咖可能会继续写这几个人后面的情感纠葛,也许会写另外一个故事。如果还有激情,如果还有感动,冰咖会继续

另,冰咖已经将文章整理,在读书频道发布,将文中不太合理的情节也有所删减。各大网站的转载,请注明原创 绝望的冰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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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啊?楼主,就这样没了吗?
不会吧,我不喜欢这个结局,我要陈阳和桑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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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舍得就这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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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1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午他們會在一起吧!
桑桑不是去找陳陽了嗎?
以後..
好像還有續集.
什麼時候有就不知道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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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真的吗?
我好想他们在一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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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一点,我不是很聪明,然而看了几次,总有句话想说:故事的开始本来就是错的,不管结局如果,都不是小孩子,十五。六岁的时候会因为不懂事做错什么事情,比如说我就会因为贪玩而放弃学业……至今后悔不已。故事里的人都不是小孩子,我下面说的可能有点极端,因为带了我感情说话。桑桑一开始就错了,还有宁宁,人一生很短,就为了几个钱吗?老的时候她们一定会后悔,不仅她们,如果她们的他们知道的话。如果是我,我立刻会吐血而死,饶幸不死的话,我宁愿来杯忘情水,用一切方法来忘却,当然首先做的是对她说声:不要再见!我很冲动,说这些其实也许等会就觉得哪里说错了,不过现在就是这么想的,脑子清醒的人做错事不可原谅!平淡算什么,没有钱我大不了单身不辈子。这是站在男性的立场上我想说的。至于女性,我不能说什么,至少历史上还有那么几个烈女子在那里,就是现在我想也有。我没有权利要求女人怎么样怎么样洁身自好,是的,没有!火大了点,不好意思。本来还想说什么,我想还是算了,免得等下会后悔。最后还是那句话:学会自重,人要活得开兴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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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啊,我也希望桑桑能和陈阳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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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o飘雪o↘于2005-09-12 12:48发表的:
啊?楼主,就这样没了吗?
不会吧,我不喜欢这个结局,我要陈阳和桑桑在一起~
我也要他们在一起。
好难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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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引用梦呓一生于2005-09-12 19:00发表的:
看了一点,我不是很聪明,然而看了几次,总有句话想说:故事的开始本来就是错的,不管结局如果,都不是小孩子,十五。六岁的时候会因为不懂事做错什么事情,比如说我就会因为贪玩而放弃学业……至今后悔不已。故事里的人都不是小孩子,我下面说的可能有点极端,因为带了我感情说话。桑桑一开始就错了,还有宁宁,人一生很短,就为了几个钱吗?老的时候她们一定会后悔,不仅她们,如果她们的他们知道的话。如果是我,我立刻会吐血而死,饶幸不死的话,我宁愿来杯忘情水,用一切方法来忘却,当然首先做的是对她说声:不要再见!我很冲动,说这些其实也许等会就觉得哪里说错了,不过现在就是这么想的,脑子清醒的人做错事不可原谅!平淡算什么,没有钱我大不了单身不辈子。这是站在男性的立场上我想说的。至于女性,我不能说什么,至少历史上还有那么几个烈女子在那里,就是现在我想也有。我没有权利要求女人怎么样怎么样洁身自好,是的,没有!火大了点,不好意思。本来还想说什么,我想还是算了,免得等下会后悔。最后还是那句话:学会自重,人要活得开兴并不容易!
有道理,我在看这个之前是这么认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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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为什么男的很少来回这个贴子吗,因为一直想说“TMD”,一点没有为那些好男人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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