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太湖县委、县政府领导:
首先,请允许我以“尊敬”的字眼来称呼您,在对您毫无认知,从而无法对您个人及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价之前,出于礼貌,更多的是基于对您公职的身份和对国家名器的尊重,我觉得用这三个字称呼是比较恰当的。
我与您素不相识,也从无瓜葛,直到最近才从网上查到您所担当的公职身份。我与您的联系或关系仅仅在于,我离家16年,并非您治下的百姓,但我的父母、大伯、姑妈等亲朋,还有太湖县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中牺牲的那些烈士亲属 ,他们都还生活在您所负责的行政区域内。因此,我给您写这封信 ,请您了解并解决我所呼吁的应由县民政部门组织太湖县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牺牲的烈士家属今年清明去广西云南陵园扫墓事宜。
还记得32年前的那场对越自卫反击战吗?那场离我们最近的硝烟战火,保家卫国的号角犹在耳旁环绕,多少热血男儿永远的驻扎守卫在了那片南疆土地上,石化成了那风雨不倒的丰碑。时光如白驹过隙,它让当年刚出生的襁褓之婴长成了今天的青壮年,也让当年那些烈士的双亲走入了古稀耄耋之年。当年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欲绝,那舔犊情深,又怎么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呢?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千里边境线上的那些沉默而忠诚的烈士墓碑,又有多少烈士墓前三十几年如一日的萧瑟着,从没有亲属来扫墓过!当年的那些光荣之家,他们现在还光荣吗?
32年啊,人生又有几个32年可以度过?许多的烈士双亲已经不在了,成为了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哪个母亲不疼爱自己的孩儿?他们临终前心里谁不渴望着能去挚子坟前添柱香,拔几株黄草,抚摩几下那代表着儿子面庞的墓碑?因为贫困,他们中的一些人,永远的带着遗憾走了。今天,还健在的烈士双亲,还能有多少呢?网络上看那些白发苍苍在墓前悲嚎的照片,“妈妈,我等了你二十年”朗诵视频,那个抚摩黄土,捶打墓碑喊儿归家的白发母亲,久久在墓前不愿离去的身影,旁观之人无不落泪!可是想过吗?还有多少这样思念挚子的双亲从未踏上过南疆的土地!
今天是2011年2月23日, 可能对于您来说,这个日子很普通, 没有一点特别之处。可对我来说, 今天却是我叔叔舒本江烈士牺牲32周年的忌日。在这个黯然神伤哀恸的日子里,凝视着他的网上陵园,无语凝咽,我能够为他做点什么?烈士的哥哥姐姐还在 ,都已60岁左右了,从未踏上过南疆的土地。据我所知,北中镇,就有三位烈士,(舒本江烈士,杨小华烈士、吴冾升烈士),但他们的兄弟姐妹都没有去扫墓过,联想到我县那场战争中牺牲的烈士亲属,有谁去过了陵园?是他们不想去吗?答案是否定的。对于山区里的60岁老人来说,他们的经济景况可以想像。我个人做为烈士的下一辈亲属来说,曾在去年一人自费去过了屏边陵园祭拜叔叔,但有更多的烈士兄弟姐妹没有去过,而这些,应该是由我们的政府来做,那是对烈士的褒奖,对烈属的慰问;是一种荣誉的象征,是不忘历史 、缅怀英雄,对下一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最切实的步伐。2010年3月24日民政部门发布的民电〔2010〕30号文件(见附件一),让烈属看到了希望与曙光。不知太湖的执行程度怎样,32年了,太湖县的行政序列人员是不是该有所思考,有所表示,有所行动了呢?
我在“军魂网”上查到太湖县的烈士,一共有11位。这只是在79年那场战争中牺牲的,十年对越自卫还击战,太湖牺牲了多少位烈士,具体更为准确的数字,我想太湖民政部门应该更为有据可查。从2月17日开战首日,即有我县章显龙烈士牺牲,到三月汪华金烈士的牺牲 ,南疆的土地上,铸筑了太湖县11位烈士的丰碑(见附件三)。那些逝去的年轻生命,大多在十八九岁的花季 ,未曾结婚,没有后人,下一辈大多只能是侄儿侄女来铭记他们了。
英雄被遗忘了,烈士只是一座石碑。每一个良知尚存的人,扪心自问,于心何安!没有这些当代最可爱的人,哪有我们今天的太平,变革的春风。那些一直沉默而萧瑟着的墓碑,我们能为你做些什么?我们只能凭着一股尚未完全褪却的热血,成全烈属的扫墓之行,让亲人来看你,也算我们对烈士能做的最后仅有的一点敬意吧!
又是一年的清明快到了,这是个亲人扫墓,寄托哀思的日子,也是祭奠烈士、缅怀英雄、弘扬军魂,对下一代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日子。从现在行动起来吧,不要让我们的烈士流血后 ,孤冢就被荒草给淹没了,也被家乡父老给遗忘了,他们可都是太湖人民的儿子,是太湖的英雄儿女啊!
那被鲜血染红的木棉花,开在南疆的路途上,痛彻在亲属的心扉里。通往南疆的路很长很长,长得让我们感慨着:
天涯际远路难行。岁岁清明,今又清明。语咽声沉祭亡灵。
一年一度春风沁。松柏常青,哀涧常鸣。万里悲天卫国情。
圆烈属扫墓梦迫在眉睫,他们已经没有几个32年可以再等了。行动起来吧,让我们的烈士在天堂里不再感觉到冰冷与寂寞!促成太湖县烈属扫墓之行,让烈士的坟前鞭炮响起,让墓碑周围传来家乡父老的脚步声、问候声。让烈士知晓:家乡的父母官们从未曾忘记过他们……
去年清明,见到一些报道,有些地方的民政部门,由县长带队或者民政局长带队,到广西云南的烈士陵园去扫墓。更有如东县民政局长飞机带队烈属扫墓,让人感觉到了部分行政系列人员对国家政策执行到位的可喜点、闪光处。
民电【2010】30号文件中规定的一位烈士可以三位亲属 ,三年一次的扫墓政策,能否促成,是否有心,我知道,这些执行是否到位 ,是可以掌控在您手中的。
离开太湖一晃已经16年,目前定居于宁波,但无不时刻关注着太湖,因为那里是自己的出生地,有自己热爱的山山水水,父老乡亲。那里的发展变化,一样的关切与关注,并为它的每一个进步为之骄傲。以弘扬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为宗旨,投资5.45亿在建的太湖文博园,对那些曾经为了新中国抛头颅,洒热血的军史将士,塑像也占了一席之地,用以教育后代不忘历史,勿忘英雄。而如果对烈士还健在的亲属来说,做点更实际的关怀行动,比如扫墓政策的执行到位,是不是比形象工程更温暖人心呢?
基于对行政机关官僚作风的深恶痛绝,我将以公开信的形式在特快专递之后将其供之于众,促成太湖县行政系列人员对此事的了解与关注,希望能够为太湖县那些牺牲了32年的烈士,为那些悲伤了32年的烈属,等来慰藉的消息,迎来清明的春风。
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原13军39师117团
舒本江烈士之侄女:
2011年2月23日 於 宁波
http://bbs.junhunw.cn/forum-viewthread-tid-22546.html
随附
附件一:民电【2010】30 号文件
附件二:北京民政转发民电【2010】30号文件传达落实政策之参考借鉴
附件三:根据“军魂网”资料统计的太湖烈士名录及陵园分布名单
附件四:江苏南通如东县民政局2010年清明组织烈属扫墓之报道
附件五:2011年2月14日广西宁明烈士陵园民政部长李立国祭奠烈士的花篮
附件六:一封天堂的来信:对越自卫反击12600多位烈士的心声
附件七:《军魂网》光碟一盘
------------------------------------------------------- 附件一:
民政部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 民电〔201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几年,烈士亲属要求到异地祭扫烈士墓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进一步做好祭扫接待工作,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现就烈士亲属祭扫组织接待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接待烈士亲属范围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组织祭扫的烈属为我国境内有明确安葬地的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二、组织形式及时间 烈士亲属祭扫烈士墓,分有组织祭扫和自行前往祭扫两种形式。组织祭扫的,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护人员限三人以内。烈士亲属因故不能参加有组织前往的或当地民政部门因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的,经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介绍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扫。 三、组织接待补助办法 民政部门组织祭扫的,烈属差旅费由负责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提供食宿及当地交通工具,做好安排和服务;烈属自行前往的,原则上由烈士安葬地县级民政部门接待,负责每位烈士三位亲属的食宿费用,并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于超出人员或不服从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接待的,民政部门可不予接待。 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待烈士亲属扫墓所需经费,从中央下达的烈属接待费中列支,其他省份组织祭扫所需经费由当地解决。 四、有关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烈士亲属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相关祭扫规定;烈士亲属要珍惜荣誉、服从安排,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节俭,确保社会稳定。
民政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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