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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夕平、姚万超等二人见义勇为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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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6年5月18日,太湖县综治办组织评审人员对晋熙镇申报确认姚夕平、姚万超等二人见义勇为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和核实,现公示如下:
    2016年5月5日,县综治办接到见义勇为行为举荐材料后,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走访调查了当事人、目击证人和落水者,并实地勘查落水池塘。经审查核实,2016年2月20日晚九时左右,姚夕平(男,64岁,晋熙镇南元村人,南元舞龙队报灯员)、姚万超(男,晋熙镇南元村人,南元舞龙队队员)和其他队员在南元村部广场舞龙灯。旁边观龙群众辛爱琼(女,54岁,天华镇辛冲村人,现居住老城女人街)因不熟悉当地地形,在避让龙灯队伍时,误入状元桥下池塘里,被水淹没冰冷刺骨,情况万分危急。姚夕平发现这一情况后来不及多想,立即跳入水中救人,由于水深也被困在水中,正在舞龙的姚万超听到呼救声后,冲上前去,跳入水中,合力将辛爱琼推向岸边,在岸边群众的帮助下成功救起落水者。


    评审组认为姚夕平、姚万超二人,在群众危难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互帮互助,积极施救落水者,他们的行为不图名利,不求回报,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他们的行为符合《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抢救和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的拟评定的见义勇为主要事迹予以监督,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县综治办联系,联系人:余明,联系电话:0556 4177596。



                              太湖县综治办

                             2016年5月23日



发表于 2016-5-26 0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姚姓好人值得表扬。顺便问声:他两个是共产党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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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值得表扬。顺便问声:他两个是共产党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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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问声:他两个是共产党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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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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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赞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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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见义勇为值得我们学习,救助同胞值得老百姓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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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1: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这里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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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18: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守望幸福 发表于 2016-5-26 13:00
这个贴要顶。这个社会尽管有许多阴暗面,有许多不堪入目的丑恶,但仍有人在生死关头挺身而出,把自己生死置 ...

放心、做这样好事的-定是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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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6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好事!难得!这样老百姓应该不是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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