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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孩子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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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4: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男女平等 于 2013-11-5 22:17 编辑

谢谢大家关注!冷静想想算了!不想成仇人!
发表于 2013-10-12 18: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恋爱一起走过几个岁月靠谱啊~~婚姻还真不能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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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婚姻是应该以爱情为基础,以爱为前提。如果仅仅是以搭伙过日子,那也就没有意义了。爱,就是给予。婚姻,就是一种责任。如果两个人都做不到,结婚就是一个错误。从楼主的字里行间里,你们相互都不了解,这种再次组合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点评

说的很到位,赞!  发表于 2013-11-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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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家一本难念的经。

说出来总要比憋在心里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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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你这样一说,我觉得女方家有点太要面子,感觉你是上门女婿,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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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不持家,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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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表同情,想想自己光棍的滋味也不赖!哈哈哈....

点评

要得要得,期待....  发表于 2013-11-7 08:45
龙山剑客 你还是光棍吗?什么时候老弟给你介绍一个  发表于 2013-11-6 20:42
哈哈  发表于 2013-11-5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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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莫黑我了。我二回都不敢讨马马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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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得来就过,合不过来就撤

祝楼主早日找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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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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