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平凡 发表于 2011-7-30 19:10

既然不能流芳,那就遗臭吧。反正太湖要出名,不能这么默默无闻了。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太湖县将越来越有名

古石厂 发表于 2011-7-30 19:47

长河源头 发表于 2011-7-30 20:37

踩得穿的屋面,捏得碎的混凝土,这样的房子也住人?这真是个奇迹!

貌似爱 发表于 2011-8-1 11:05

该楼房可以提供给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一套,体验下劣质房!

看帖必回 发表于 2011-8-1 11:33

建议县政府大楼搬迁到此办公

西江月 发表于 2011-8-1 12:00

今天(8月1日)早上中央2台经济频道也报道了此事:安徽太湖。。。。。。。。

一剪梅 发表于 2011-8-1 13:47

长此以往,县将不县。那朝那代,都是苦了老百姓。

双色球 发表于 2011-8-1 14:13

本帖最后由 双色球 于 2011-8-1 14:18 编辑

对此,太湖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王辉解释说,龙安商贸小区之所以出现一些质量瑕疵,主要是施工队出了问题。对于没有验收就让居民居住,王辉表示,这是考虑到当时老百姓房子拆了,租住在外不方便,于是将安置房当做临时用房暂给老百姓居住,如果他住下后觉得房屋满意,就可以选择永久住房。至于何时再组织验收,他表示还没有安排。



王大主任的瑕疵也够大的,可见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冷漠、漠视!

缘来是你 发表于 2011-8-2 08:09

这些狗日的官员、承包商、建筑商做这些绝蔸绝代的事,难道就不怕生孩子没屁眼?放心吧,有报应的那一天!

大山高山 发表于 2011-8-2 09:24

怎么过日子啊,我生长的地方,我可爱的家乡,我要逃都逃不了的地方。无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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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又上新闻了,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