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之雷 发表于 2011-7-1 21:56

人家要不是出于无奈何以至此?政府欠我工程款不少,哪天我也会这样做,我看你这丫就该招打

谁把谁当真 发表于 2011-7-2 07:48

倡导依法办事!

丑的哭 发表于 2011-7-2 08:13

顶哈贴!建议直接到公安机关去吧,这里仅仅是舆论支持。
我想出现这样的事情,其中肯定是有原因的。
中国自古就是这样“民不告,官不究”。

画地为牢 发表于 2011-7-2 09:24

官字2个口要 注意别给 他们抓到 你的 漏洞了要 不 你 可 倒霉了:curse:

马仔 发表于 2011-7-2 09:35

在太湖这不是很正常的事么?

家具人 发表于 2011-7-2 11:47

反过来想问题,为什么这么“鸡冻”,肯定是村里面也有问题哦!!!难道那里当地没修路的吗!赶过来推敲一下!!!

甲与乙 发表于 2011-7-3 08:16

现在的村干老B得很,村长比县长还老B,该打!只是鲁莽了点,换一种方式,到村里混点工程做的人说明也挣不了钱,小池的那位吴兄怕也是受气受够了,大家理解一点,你们也看看各村的那些干部!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啊

山中小草二 发表于 2011-7-3 09:02

家具人 发表于 2011-7-2 1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反过来想问题,为什么这么“鸡冻”,肯定是村里面也有问题哦!!!难道那里当地没修路的吗!赶过来推敲一下 ...

不管怎样,打不能白挨,一码归一码。

我是山里人 发表于 2011-7-3 11:24

不管怎么样修路也是为民办好事,吴某打人就不应该、还砸村委会,现在是法制社会、不给工程款可以告他们,打人是违法的。

mthyyjh 发表于 2011-7-3 12:25

我相信人不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时候是不会轻易出手的!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请 太湖县公安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