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糖藜 发表于 2011-5-8 12:04

特别提醒、关注。

本帖最后由 山中糖藜 于 2011-5-9 11:36 编辑

      江塘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群众:1、现在天气变热,下河游泳(尤其是小孩)一定要注意安全;2、家长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看护,特别是周末和寒暑假,一定要提醒孩子不要单独外出,不要到危险地带和场所玩耍,更不要私自玩水、玩火、玩刀、玩枪(包括玩具枪)和危险爆炸物品;3、请外出打工经商的父母亲离家前,一定要妥善安置好孩子。

沧海一烨 发表于 2011-5-8 16:07

唉,实在令人悲痛,,,,,,,

陆白原 发表于 2011-5-8 17:39

要是有点水性,何至于溺死呢?大家都说“淹死会水的”,其实不会水的淹死的更多。偶一失足,便成千古之恨。

甘心情愿 发表于 2011-5-8 17:55

都是不小的孩子啊、悲剧!

金菊 发表于 2011-5-8 18:43

真是令人痛心!!!

大山高山 发表于 2011-5-8 20:48

令人心痛。深望其父母节哀,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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