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清明前,缅怀烈士。我心情很沉重。
民政局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虽然有小的疏忽。
也希望政府对烈士家属的特殊情况予以考虑照顾。
本帖最后由 周谧律师 于 2011-3-14 16:29 编辑
我个人以为,回函上有没有加盖公章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的是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该为这些烈士家属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多多关心他们的疾苦,组织扫墓或为烈士亲属补助扫墓费用这是应该做的一个方面,而告慰烈士不能仅仅停留在这一个方面!
支持楼主---顶
告慰忠烈亡魂固然重要,抚慰烈士家属的家属更重要!死者长已矣,对烈士健在的亲属们多一些精神和物质上的抚恤,这才是我们政府需要做的!
公章只是其次,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政府的态度
叫你们做点事咋就这么难呢,领导啊领导
烈士我们永世怀念,但希望烈士家属不要给政府添加麻烦,烈士也是不愿意的。
本帖最后由 雀鸣杨柳 于 2011-3-15 12:42 编辑
在太湖论坛回个帖子都需要审核 ,极为不便。
转到这里说几句。
海水深蓝:此贴“雀鸣杨柳”网友(北中镇舒本江烈士之侄女)始发于太湖家园论坛,我局胡文炳局长当晚即上网查阅,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主要领导汇报了此事,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前期,我局优抚股一直在做烈士档案的搜集和整理工作,经查实我县知名烈士共三百余人,牺牲于建国前后各个时期,分散于全国各地及境外。我们感谢各位网友对民政工作的监督,作为县级民政部门应通盘考虑,“雀鸣杨柳”网友的要求即是我县所有烈士家属的要求,对各位烈士家属异地祭扫的组织、经费、安全、接待等事宜应详细规划,制订相关政策,把好事做好。我们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此项工作正在办理之中。继续欢迎各位网友的监督。(太湖县民政局)
这位民政人员看文字总是那么潦草吗?我从公开信开始 ,主旨、叙述明确,从来诉求的范围是:组织十年(1979年--198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太湖籍11位烈士亲属扫墓事宜。
何曾要求过““雀鸣杨柳”网友的要求即是我县所有烈士家属”?请注意,你的“所有烈属”是你所表述的“经查实我县知名烈士共三百余人,牺牲于建国前后各个时期,分散于全国各地及境外”之意。对不起,请您再仔细看一下公开信 ,因为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太湖建国前后所有的烈士名单,无从知晓起 ,当然不会莫名的提这样的诉求!
对于不予以组织、境外的理由,这个主帖里,我已经表达了我的看法 。回帖,不做赘述。
先有做好眼前工作的心,以后,才可能有心去做追溯更远烈士的事情,才会 ,让人民信服。不然,无异于:阎王爷讲故事----……。
还有,这个帖子的焦点是:就烈属自己去扫墓的补助路费数额,请民政局给个明确答复,好让烈属早点成行,了却心愿。
这才是“县委、县政府、各级部门领导非常重视”的后果体现。
我不知道,这一“重视”的后果,还需要等多久……
向烈士致敬,也许是政府的疏忽,才忘了盖公章,楼主尽可不必太纠结,把事情往好的一面想是吗?
不喜欢听领导冠冕堂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