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晗 发表于 2011-2-24 10:26

感动中!
曾经是老山的一名战士,如果家园网需要志愿者,我报名。

taihulao 发表于 2011-2-24 10:31

向在中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的烈士们致敬!

也希望县政府\县民政局能安排好此事!

taihulao 发表于 2011-2-24 10:50

看完所有视频,不禁泪流满面!
无数先烈用鲜血换来了祖国的安定,我们在享受和平的同时不能忘记那些长眠于异乡的烈士!

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秋点兵 发表于 2011-2-24 11:08

再见啊!妈妈,
军号已吹响,钢枪已擦亮,
行装已背好,部队要出发。
你不要悄悄地流泪,
你不要把儿牵挂。
当我从战场上凯旋归来,
再来看望亲爱的妈妈。
当我从战场上凯旋归来,
再来看望幸福的妈妈。
啊,啊,我为妈妈擦去泪花。
再见吧!妈妈,
军号已吹响,钢枪已擦亮,
行装已背好,部队要出发。
看山茶含苞欲放,
怎能让豺狼践踏。
假如我在战斗中光荣牺牲,
你会看到盛开的茶花;
假如我在战斗中光荣牺牲,
你会看到美丽的茶花。
啊,啊,山茶花会陪伴着妈妈。
啊!啊!军号已吹响,
钢枪已擦亮,行装已背好,
部队已出发。
再见吧!妈妈!

汪哥 发表于 2011-2-24 11:15

建议家园网友组织去扫墓。
中国花亭湖 发表于 2011-2-24 09:58 http://www.thhome.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curse: :curse:

书生不经典 发表于 2011-2-24 11:29

这是共和国发动的战争,国家应该买单!
如果让老百姓心冷,如果再有战争,谁还会参战为国捐躯?
数万年轻的生命,短短几个月都成了烈士,从此长眠南疆,英魂无人祭奠竟然三十年!
政府难道不应该担负起这个责任吗?

太阳冰 发表于 2011-2-24 11:45

这是共和国发动的战争,国家应该买单!
如果让老百姓心冷,如果再有战争,谁还会参战为国捐躯?
数万年轻 ...
书生不经典 发表于 2011-2-24 11:29 http://www.thhome.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国家没有忘记他们,只是老百姓忘记了这段历史。

红盾卫士 发表于 2011-2-24 12:16

国家没有忘记他们,只是老百姓忘记了这段历史。
太阳冰 发表于 2011-2-24 11:45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英魂无人祭奠??? -----有网络祭奠 还有民政部每年都祭奠

小天狼星 发表于 2011-2-24 12:18

回复 66# 书生不经典


                                                                        民电〔2010〕30号
                                        关于做好烈士亲属祭扫接待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近几年,烈士亲属要求到异地祭扫烈士墓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进一步做好祭扫接待工作,缅怀革命烈士,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现就烈士亲属祭扫组织接待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组织接待烈士亲属范围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组织祭扫的烈属为我国境内有明确安葬地的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二、组织形式及时间烈士亲属祭扫烈士墓,分有组织祭扫和自行前往祭扫两种形式。组织祭扫的,由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原则上每三年一次,每位烈士前往祭扫的亲属及陪护人员限三人以内。烈士亲属因故不能参加有组织前往的或当地民政部门因工作因素不能组织的,经烈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介绍信,也可以自行前往祭扫。三、组织接待补助办法民政部门组织祭扫的,烈属差旅费由负责组织的民政部门负责,烈士安葬地民政部门负责提供食宿及当地交通工具,做好安排和服务;烈属自行前往的,原则上由烈士安葬地县级民政部门接待,负责每位烈士三位亲属的食宿费用,并视情给予适当补助,对于超出人员或不服从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接待的,民政部门可不予接待。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接待烈士亲属扫墓所需经费,从中央下达的烈属接待费中列支,其他省份组织祭扫所需经费由当地解决。四、有关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烈士亲属祭扫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相关祭扫规定;烈士亲属要珍惜荣誉、服从安排,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节俭,确保社会稳定。



                                                                                                                        民      政      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生不经典 发表于 2011-2-24 12:18

国家是有文件的,只是地方执行不力。如果不行,请楼主去安庆论坛发帖,去合肥的论坛发贴,去北京的论坛发帖,去天涯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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