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鸣杨柳 发表于 2011-3-8 23:04

支持楼主!楼主不说话,难道是失望了?
半只烟 发表于 2011-3-8 21:05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目前,还没有接到过书面复函。

太阳冰 发表于 2011-3-9 00:03

楼主在发本主题贴之前,已向我县领导及民政部门领导寄送了书信,很遗憾时至今日,没有看到官方的正式答复。
   看了许多网友的评论及回贴,从情感上都是可以理解的。凭心而论,如果能组织烈士家属亲自去烈士墓地扫墓那也能了却烈士亲属的愿望,也能满足网友们的良好期望。至于有关部门迟迟没能回复,可能也存在他们工作的难处。如果政府组织对越自卫反击战牺牲的烈士亲属前往烈士安葬地扫墓,那么是不是该组织抗美援朝牺牲的烈士亲属也到异乡安葬地扫墓?这样一来,事情就具有多变性了。据我私下了解,民政部的这份通知,按公文传递常规应该由省民政厅转发到市、县级民政部门或省民政厅转发到市民政部门,然后由市民政部门转发到县级部门,然而我县没有收到这份文件。
    我之所以回复了这么多文字,无外乎两重意思,一是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及时答复楼主的诉求;另一方面,希望广大网友理性地回复、评论。

雷诺 发表于 2011-3-9 08:18

太阳冰说的其实也是相关部门实实在在的难处,
太湖有记载有名有姓的在外牺牲烈士估计不少,
在全国各地都有,甚至在朝鲜也不少,
由官方组织去祭奠恐怕不太现实,还是楼主多考虑其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

雀鸣杨柳 发表于 2011-3-9 11:11

本帖最后由 雀鸣杨柳 于 2011-3-9 12:33 编辑

太阳冰说的其实也是相关部门实实在在的难处,
太湖有记载有名有姓的在外牺牲烈士估计不少,
在全国各地都 ...
雷诺 发表于 2011-3-9 08:18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不同意楼上的说法。

首先,你看清楚,我现在的依据是 民电【2010】30号文件。




请看清楚文件中组织接待烈属扫墓的范围为:我国境内有明确安葬地的烈士。这个不难理解不用赘述吧?

1:照你所代表的发言阵营表述,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只要以“一碗水怕端不平”的理由 ,就可以成为拒绝组织所有牺牲烈士家属扫墓行动的最好光辉代言词?如果烈士出在你家,你是不是也这么慷慨的谦逊说:不用去了,人死不能复生 ,再让政府破费我心多有不安。那个时候,我会对你肃然起敬的。

2:如果国家有出台关于赴境外祭扫烈士的规章制度出来,对不起 ,那些个相对应的烈属,也可以以此为据要求扫墓。民电30号文件明确的规定祭扫地为中国境内。所以,现在拿在境外的烈士作为不组织的台词实在是站不住脚的说辞。


3:政府组织去广西云南扫墓,真比登天还难么?为什么别的地方有政府组织执行到位?还有民政局长带队飞机扫墓?难道他们不是身在中国大地的官员另有特权?君不见别的地区每年有政府组织的清明赴广西云南扫墓行动么?如果你以前不知道,没接触过这方面的报道,那么,今年清明,你完全可以留心关注一下,我到时也可以转发相关新闻报道到家园网来。


4:关于你的“楼主考虑做些切实可行的”的言辞,我请问,什么叫做“切实可行”?说一说你认为能够行点什么?烈属扫墓不能成全,那还能“行”什么?如果认为扫墓没有必要 ,那么,国家还修缮烈士墓碑做什么?完全可以一抔黄土掩尸身,管甚烈士与英魂。如果认为人死扫墓是没有必要的“行径”,那么,我们还修缮祖宗陵墓,焚香叩头做什么?


5:一个没有英雄的名族是可悲的,一个不宣传自己民族英雄的国家是可耻的,一个不崇拜自己民族英雄的国民是可怕的,一个有英雄而不知尊重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


6:行动是检验口号的真理。民心那杆秤,在老百姓心头是亮堂的。在网络上,在家园网里, 在每一个看帖人的心中,也是亮堂的。



7:“铭记历史,不忘英雄,弘扬军魂。”我在,你就在。

雀鸣杨柳 发表于 2011-3-9 11:44

本帖最后由 雀鸣杨柳 于 2011-3-9 12:36 编辑

楼主在发本主题贴之前,已向我县领导及民政部门领导寄送了书信,很遗憾时至今日,没有看到官方的正式答复。 ...
据我私下了解,民政部的这份通知,按公文传递常规应该由省民政厅转发到市、县级民政部门或省民政厅转发到市民政部门,然后由市民政部门转发到县级部门,然而我县没有收到这份文件。

太阳冰 发表于 2011-3-9 00:03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这么说,我省民政部门在上传下达的时候有部门失职了?是不是可以追究玩忽职守渎职行为?



看看别的省级民政部门是怎么在上传下达的。

网站公告传达的形式:




传真发送转达的形式:



雀鸣杨柳 发表于 2011-3-9 12:03

本帖最后由 雀鸣杨柳 于 2011-3-9 12:52 编辑



广东五华是全国贫困县,他们都能组织,难道他们县没有抗美援朝的烈士了?为什么没有依此作为理由?事在人为。


就在老兵们准备上车时,广东省五华县民政局组织的扫墓团恰在此时到达了龙州烈士陵园,此团有10户烈属20多人,年纪最大的是77岁的31年第一次(以前儿女来过)来扫墓的烈士母亲,年纪最小的是只有3岁的烈士亲属。或许老天因为有这一老一小的到来,本已经就要流下来的泪水又忍了回去,目的是让来自广东五华县的烈士亲属安心祭拜,不给他造成不安。老兵们见到有这么多烈属来扫墓,主动去帮烈属们找亲人。

当77岁的烈士母亲,找到儿子墓碑的时候,已经泣不成声。当听到"我的心肝啊",你为什么就这么狠心年纪轻轻就离母亲而去的时候,我的泪水也不禁夺眶而出。当听到73岁,至今还穿着解放鞋(应该是家庭比较贫穷)的烈士母亲在哭喊:儿子啊,我总是以为你只是去两三年就会回来的,谁知你却一去就没有回来,你让母亲怎么过啊?我的双眼也已经模糊起来。
.英魂墓前迟到了31年的哭声



烈士李连军,从小父母双亡,被姐姐抚养长大,家里唯一的男丁 ,当兵后牺牲,也就是农村俗话说的此家无后了。

31年后,姐姐在弟弟墓碑前的匍匐捶胸:弟弟啊,姐姐对不起你呀……

硝烟过后,到底谁对不起谁?

http://www.tudou.com/v/4B1K7e25mHE/&rpid=83942044/v.swf

扫墓相关摘要: 凭祥市民政局的夏副局长也放弃了休息,如约来到车站接烈士的父母,并安排食宿!让烈士的父母感受到了内地民政部门和边境民政部门冰火两重天的冷漠和热情。


      第二天8时整,民政局夏副局长亲自开车接送三位老人去烈士陵园,说明凭祥民政局对此事的重视。
   .

    在那坡,我们的车在烈士陵园门口停下来以后,就有一个开着摩托的中年妇女停下来跟我们说,我是陵园管理人员,我一看到你们的车后就开着摩托追赶过来了,看看你们需要什么帮助?

我们都以为此时烈士陵园只有施工队在修建陵园,谁知陵园管理处已经有一个副园长和另一个管理员在。见到我们来了,他们热情招呼,并向民政局领导汇报说,有深圳参战老兵来祭拜烈士。领导听说我们是深圳远道而来祭拜烈士的参战老兵,就说一定要招待我们吃中午饭,参战老兵被那坡县民政局及烈士陵园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服务所感动。.祭悼仪式完成后,工作人员说,民政局的吴主任已经安排好饭菜在等老兵们。对于那坡县民政局的热情招待,老兵们非常的感动,给民政局和烈士陵园管理处各赠送了一面锦旗以示感谢!

觉海慈航 发表于 2011-3-9 12:05

本帖最后由 觉海慈航 于 2011-3-9 12:30 编辑

回复 196# 雀鸣杨柳


   支持楼主!望诸位网友将心比心!没有什么不妥,只是现代的地方官员真的能造福一方百姓吗?真不知家乡的父母官为老百姓做了些什么善举?太湖的的菜价比深圳都高。靠卖土地升官终难成正果!

越战 发表于 2011-3-9 13:37

本帖最后由 越战 于 2011-3-9 13:46 编辑

回复 193# 太阳冰

太湖县没收到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的通知,那是省民政厅工作失职和对拥军工作的不重视,是否需要烈士亲属去省民政厅要政策?缅怀英烈那是太湖县民政局份内之事。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一个可悲的民族。同样,一个有了英雄却不懂得尊重、珍惜的民族,同样是可悲的民族。烈士是人民英雄的优秀代表,是民族精神的生动化身。面对无数英烈,我们必须保持应有的虔诚之心。就现在来说,历史与现实必须“无缝对接”。让国民认识历史、理解烈士。
个别人对烈士的亵渎,主要由于对历史无知。英烈在时光中渐远,个别人“视线”早已模糊。不识抗战打了几年,不识十年中越战争。令人心痛。又怎能对英烈满怀敬意?对烈士的淡漠,不是烈士的悲哀,而是生者的悲哀。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烈士的鲜血不仅染红了我们头顶的旗帜,也浇灌了我们脚下的土地,烈士的受难不仅铺筑了今天幸福的路基,也指引了未来前进的方向。
忘记英烈,不仅背叛历史,更是背叛今天!英烈并未走远,精神也无需拨高。英烈永远与大众的精神血脉相连。他们也曾是平凡生活的人,也曾是生动可爱的人。因为崇尚的信仰,一个个普通生命才会如此闪光,因为高尚的品德,一段段平凡人生才会如此不凡。他们都是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只有不断缅怀他们,不断靠近他们,我们才能变得更加纯粹,更加接近真正的“人"

越战 发表于 2011-3-9 14:02

本帖最后由 越战 于 2011-3-9 15:35 编辑

据可靠消息:太湖县章书记、应县长就扫墓事宜已专题讨论,并打电话给安徽省民政厅请示。根据太湖实际情况,全县有393位烈士(含解放战争时期和抗美援朝时期 ),有些烈士家属身体欠佳 ,集体扫墓有安全隐患,而且把全县扫墓工作做平工作量相当大。因此政府暂不组织去云南扫墓,如果有烈士亲属要去云南扫墓,民政局要求身体较好烈士家属向民政局出具相关报告,民政局批准并补助扫墓经费 ,并开具去云南屏边介绍信,要求对方民政局接待。太湖县政府表示有机会去云南,一定前去扫墓,祭奠烈士英灵。
此贴前面我有预言终于实现了,各位网友此贴最后在政府干预下必锁,太湖县领导:全国人民看不起你们,参战老兵和烈士亲属看不起你们,一旦硝烟再起,但愿你们冲在最前面,那时才是党和人民考验你们的时候。

李晓华 发表于 2011-3-9 16:57

这个帖子反响很大,我相信没有人会不受感动的!
政府部门引起了重视,相信会有一个好的答复!
请楼主和广大网友要稍稍耐心一点
我想:政府部门许多钱打了水泡、交了学费,这种得人心顺民意的好事怎么会不乐意去做呢?这能花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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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致太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一封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