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38# 小文
不是 我在二小对面!
听说你朋友的事通过公安机关的干预,现已经处理好了,人间自有公道在的。其实遇到事情大家各退一步,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
什么东西,别跟她一般见识,
楼主在哪里碰上的事情,是饭店的话可以报上名字,让网友讨伐!!!
古木夕阳 发表于 2011-1-4 09:18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建议不错。
对这样的人,要么就忍,要么就残忍
好人有好报,恶有恶报,算了。忍一时之气,总有一天她会遇厉害的人收拾她。
让她去碰白蜡石,恶人自有恶人磨
对这样的人,要么就忍,要么就残忍
天下 发表于 2011-5-3 23:45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