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随便的人 发表于 2010-8-13 16:43

此贴发到政府官方论坛更有效果。

天亮说再见 发表于 2010-8-19 17:37

弱势群体的悲哀。

法华方竹 发表于 2010-8-20 07:46

单凭砍伐防护林这一条就可定他们的罪行了!
其他是非恩怨也不能以河道安危为代价!由此可见某些人的行事风格和法制观念了。
尽量以法治解决吧,少流血,多找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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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村委会、镇政府为何成了犯罪违法分子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