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 发表于 2010-7-1 23:20

我和杨柳岸等十四人参加了太湖县文明办与团县委、县公安交管大队开展的“文明交通行动志愿者”行动,协助参与县城交通劝导工作。

杨柳岸 发表于 2010-7-2 00:04

楼上别误会啊,你们太辛苦啦!!!!
不过不赞成你说的“交警是执法者,是处理交通违规行为的”的说法。交警一 ...
真情告白 发表于 2010-7-1 16:50 http://www.thhome.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就是介于交警与交通行为人中间的。OK?明白了吧

朦胧 发表于 2010-7-2 00:15

本帖最后由 朦胧 于 2010-7-2 00:17 编辑









朦胧 发表于 2010-7-2 00:20

谢谢大家关心!

提倡“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从我做起!

流冰 发表于 2010-7-2 01:15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向志愿者致敬!两位斑竹辛苦了!

看那里的2 发表于 2010-7-2 08:14

相信下次汪辉下次骑摩托车没戴头盔也不会短你了。

汪哥 发表于 2010-7-2 08:23

楼上别误会啊,你们太辛苦啦!!!!
不过不赞成你说的“交警是执法者,是处理交通违规行为的”的说法。交警一样要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放学后疏导学生行走......
而不是出了事故后再处罚......
真情告白 发表于 2010-7-1 16:50 http://www.thhome.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说得太对了,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啊......

汪哥 发表于 2010-7-2 08:25

我们就是介于交警与交通行为人中间的。OK?明白了吧
杨柳岸 发表于 2010-7-2 00:04 http://www.thhome.net/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班竹说的是真的,那你们肯定有工资哦.

烟笼寒水 发表于 2010-7-2 08:30

支持一下,都七得苦!

杨柳岸 发表于 2010-7-2 08:46

如果班竹说的是真的,那你们肯定有工资哦.
汪哥 发表于 2010-7-2 08:25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你来啊,我付工资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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