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第十跳是真的吧???
富士康第十跳是真的吧??? 据深圳市gong-an局宝安分局证实,21日清晨富士康一名员工坠楼身亡,这是今年以来富士康科技集团第十个坠楼的员工,这些坠楼者8死2伤。自称“二肥罗”的深圳市民21日上午致电新华社记者称,5月21日清晨,富士康21岁的男性员工坠楼,于4时50分死亡。目前大批媒体记者聚集在停放遗体的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
深圳市gong-an局宝安分局新闻联络员黄建伟告诉记者,宝安分局已经收到21日清晨富士康一名员工坠楼身亡这一信息。
记者上午11时已赶到富士康龙华园区及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了解。
评论:
富士康是全球著名的代工厂,名列世界企业500强。但众所周知,这个企业的公众知名度,却是建立在“血汗工厂”的恶名之上的。有媒体调查后称,在工作强度、加班时间、薪酬福利方面,富士康都不是最恶劣的,故而“远称不上‘血汗工厂’”。但我以为仅凭现实中尚有更黑心的企业存在,就如此断言,未免轻率。去年,富士康因一款代工手机样品遗失,导致员工孙丹勇自杀事件,该企业巧言令色自辩的结果,只是加深了人们对其冷血和人性匮乏的印象。而看着今年10位坠楼员工的名单(2010年5月21日凌晨第十例),年龄最小的才18岁,最大的不过24岁,悲愤之余,只会觉得富士康更像一个集中营,也许,“死亡工厂”的名头比“血汗工厂”,用在富士康身上更为贴切。
自杀复杂的社会现象,从来不是因单一的因素导致。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认为: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现象。富士康媒体发言人在回应外界时,竭力为这个将42万个生命聚集在3平方公里范围内为其牟利的企业开脱,力图将死亡的主要责任归咎于死者自己和社会,对工人工作和生存状况闪烁其词,言行十分可鄙。而尤其让人感到恶心的是,一些所谓的心理专家,居然拿整个社会的自杀率比富士康更高来为这家私人企业开脱。
为攫取利润,不肯正视和改善工人的工作和生存状况,而是请一些五迷三道的“佛法大师”和“心理专家”作秀,声称尊重习俗“改运”、“减压”,运用科学进行“心理干预”,在我看来更像惺惺作态的表演,根本上是在回避和掩盖实质问题,纯属舍本逐末的伎俩。殊不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岂是这些三脚猫招数可以化解的?而以保护工人权益为己任的工会,在这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中,声音低微,任由肇事企业手舞足蹈地高调作秀而不加斥责,尤其让人感到悲哀和绝望。 第九跳时岳西人,第十跳跟得这么紧,还真不知道!
为父母做贡献也不能这样操之过急嘛,这些孩子!
网民新创意《死法》《活法》出台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感谢法》之后,网民再次用新创意抨击时政,《死法》、《活法》成为网络上大量转载传播的新话题。
由知名网友张发财设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活法》两幅没有内容的图片,星期四一经发布,就在各个微博客频道广泛传播,而后进入各大论坛,成为网民们当日议论时政的网民赞叹的焦点。
这两幅图对比很明显,《死法》是一本厚厚的书籍,而《活法》只有薄薄的一个封面。虽然没有文字搭配,但是中国的网民们立即心领神会,看出在当今的中国,死法有千千万万,而活法却越来越少。 有网友马上配上两部法律的文字:
总则:有死法可依,无活法可寻。
《死法》第一章:没法活
《活法》第一章:去死吧
《死法》第二章:死了比活着好
《活法》第二章:活着不如死了
《死法》第三章:只能给你死的惊喜
《活法》第三章:不能给你活的尊严
《死法》第四章:只能选择死
《活法》第四章:不能选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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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之发肤受之父母——活着的三思而后行啊 是真的,这几跳值得反思 听说太湖的几个职业学校也向富士康送了不少学生。 跳楼的不该反思吗,自身的心理有问题.... 今天已经晋升为第11跳了。。。:dizzy: 我的个天哪?11跳,千万阻不住11跳,不如干脆明码标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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