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淡是真 发表于 2010-4-9 16:58

车辆保险讨论:

刚刚从保险公司得知一消息:

    从2010年1月开始,车损险在300元以内,不予理赔,超过300元的,要先扣除300元,再理赔。


这样的霸王条款,你能接受吗?

皮球 发表于 2010-4-9 17:07

干脆不保算啦!

月光倾城 发表于 2010-4-9 17:15

没听说啊;是太湖的政策吗?

一方 发表于 2010-4-9 18:03

干脆不保算啦!
皮球 发表于 2010-4-9 17:07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只保个交强险算了,省得滴把钱还要花时间功夫天天去猴保险公司,最不愿的就是去陪客扯皮,

六月的老虎 发表于 2010-4-9 18:39

没听说啊,是哪家公司啊,这么霸道,不会是真的吧。

玮峰 发表于 2010-4-9 18:47

楼主说的没有错,我就是这样保的,没办法。
你不保,万一出点事大一点的,不就麻烦了,300快钱,还是自己掏吧。

春华秋实 发表于 2010-4-9 19:28

是的,好像是地方政策,无奈!

xxhpxh 发表于 2010-4-9 19:46

是地方政策哦,上海没这样啊!

古石厂 发表于 2010-4-9 20:31

保险公司,唉

平淡是真 发表于 2010-4-10 06:02

我的车是去年保的全险,当时有点小损坏,修了160元。保险公司全额赔了。

今年我同事的车出险了。修了600元,保险公司还劝他别报案,说 :报了案,只能赔300,手续特多,还影响来年继保。。。

保险公司这样的回复,真是荒唐,我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条款。来年只保交强险及三责险,其余的不想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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