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 发表于 2010-3-11 23:29

不错,支持

雨下丿不停 发表于 2010-3-12 01:48

娱乐而已,何必较真呢。

法华方竹 发表于 2010-3-12 08:00

提高人气或许好意!
忽悠老乡就是添堵!
人在他乡却失去版块的主旨了!如果纯属娱乐完全可去水库了!失望中!
版主的责任呢?

杨咩咩 发表于 2010-3-12 09:18

姐不喜欢吵架。无论对方是谁。
一向认为,吵架是一种最低级的表达和宣泄。亲人之间,绝不会因为吵架而加深感情,反而裂痕会越来越深, 路人更是如此。
姐亲眼见证过,父辈们为了琐事频繁的争吵,也深深的为亲情的撕裂而痛心。
姐发誓,这辈子不和任何人吵架,绝不。
即便是面对着论坛里毫无理由的指责谩骂,甚至无厘头的侮辱,姐都一直微笑的面对。生活给我们带来太多的压力,我们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怄气伤神,值得吗?不值。
但的确有的人认为值,那么好,你去闹吧!如果你认为这不是对你生命的一种消耗,那请继续。不过,姐还是要向挑衅的人说声对不起,因为姐,姐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钟,不能陪你们夜夜吵架到天明。请自珍重。



看姐这段说的!!太有才啦!!我爱姐!

杨柳岸 发表于 2010-3-12 10:12

首先,佩服烟姐团队的高才。你们苦心孤诣,难能可贵。如果你们发在水区,那么效果与娱乐精神都是没得说的,说不定更高的楼层都能建起来。可是发在人在他乡,那就另当别论了,家园网友,天南海北,有了人在他乡这个平台,倾听乡音,体察乡情,网联乡亲。哎,怎么说呢,只能说烟姐团队欠妥,版主欠妥!

泪痕 发表于 2010-3-12 10:13

能使君一笑,何乐而不为!

燕燕 发表于 2010-3-12 10:42

唉!路过......

风为谁止 发表于 2010-3-12 12:54

所谓的“烟姐”
作为家园大家庭一员,你很失败
可以说是玩弄着家人的感情吧!
但作为论坛一员,你真的好 ...
八月的周末 发表于 2010-3-11 09:37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团处秦不倒恩得尼个林凡伢,真会嚼,要得!

风为谁止 发表于 2010-3-12 12:57

提高人气或许好意!
忽悠老乡就是添堵!
人在他乡却失去版块的主旨了!如果纯属娱乐完全可去水库了!失望 ...
法华方竹 发表于 2010-3-12 08:00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大哥港话莫咄咄逼人,袄伢并蹦地个,人家不也就是混口饭7么,不至于吧!

绵绵细雨 发表于 2010-3-16 13:20

在我们“太湖人在宁波”群里,风版主提到这件事情,过来逛逛,
其实我认为烟姐姐也没错,错就错在我们网民太孤单和寂寞。
这样的事情在早期的天涯上也出现过,而且至今还是常事,
亲爱的网民们,吃一垫长一智,小说类的帖子,很在意被情感忽悠,就先到百度搜搜,
如果纯粹为了阅读和欣赏需要,就别顾及帖子的原创性,更加不用在乎它的真实性,
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你那根脆弱的情感之弦,被小小的触动一下,也未尝不是好事。

一己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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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对于人在他乡“烟姐”帖子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