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正常了 早就见怪不怪了! 啊?这样小事情还要拿出来说啊?
太正常了 早就见怪不怪了!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10-2-9 23:17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正因为没人拿它当事说,所以······ 我怕警察这样的车。:$ 4楼怎么那么说话?怎么叫“不能惹”?本人一没和他争吵,二没提出要他负责,更没一点敲诈之意,让大家评评理,多注意注意有什么不对?我认为你就是当事人或他的亲戚朋友之嫌,或者是开车也不大注意。 本帖最后由 老鹰 于 2010-2-17 00:04 编辑
管理员呢?怎么还没屏蔽16楼的链接地址? 16#不应该宣传那些黄色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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