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评一评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07年9月12日凌晨,什肯·阿克毛(英文名AKMAL SHAIKH,英国籍)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杜尚别市携带4030克海洛因乘坐国际航班抵达新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入境时,我海关安检人员从阿克毛手提行李箱夹层内查获其携带的海洛因,经鉴定,纯度为84.2%。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阿克毛向我国境内走私数量巨大的海洛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罪行极其严重,依照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阿克毛的死刑判决量刑适当,遂依法裁定核准该死刑判决。在阿克毛被羁押和接受审判的全部过程中,其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有关待遇依法得到充分保障。什肯·阿克毛于12月2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被注射执行死刑。面对我国按照自己的司法程序处理违法犯罪的情形,国外一些媒体却干涉我国内政,大放谬论:英国《独立报》29日宣称“严酷的审判表明中国对民主价值的漠视”,并称阿克毛虽罪行严重但“情有可原”,处死他将成为“中国名声可怕的污点”。更刺耳的指责来自英国《每日电讯报》网站,该报编辑皮策尔29日撰文警告中国“必须宽恕阿克毛”,“否则将面临严重后果”。皮策尔称,英国政府必须“对中国野蛮的司法施加影响”,“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舰炮外交,但如果中国执意处死阿克毛,欧盟必须用最强烈的言辞谴责中国,并且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只有那样才对中国有杀伤力,直至中国的司法符合欧盟的评判标准”。 去他ma的英国毛子,还想跟当年一样玩鸦片战争? 就是双重标准,就是干涉他国内政. 老外干嘛不能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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