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方竹 发表于 2009-12-1 07:35

黑恶企业非法炼铝十二年 省环保厅处理意见成空文

官商勾结,黑恶企业非法炼铝十二年
挂牌督办,省环保厅处理意见成空文

——安徽太湖一涉黑重污染企业为何关不了

   一、官商勾结,非法炼铝十二年
1995年,安徽省太湖县小池镇光华村村民何启华以收废品为业,他把本村磷肥厂租下办起了废品回收站,并于1996年建坩锅炉冶炼铝锭,1997年起名为太湖县物质再生利用公司光华再生铝厂,2001年更名为太湖县光华铝业有限公司,继续进行废旧铝冶炼加工。
据调查,该企业位于小池镇政府所在地附近,该区域为集中居住用地,有几百户居民、医院一所,另有高中、初中、小学各一所,在校师生数千人。12年来,该企业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威胁当地居民的生命健康。
该企业存在土地违法问题。 2007年以前,该企业用地未获批准,因群众举报,2007年当地镇政府补办了工业用地审批手续,但该审批明显违法。该区域被规划为集中居住区,为何能获工业用地特别是重污染工业用地审批呢?按照相关规定,未获环评审批手续,不得办理用地审批。
据知情人透露,12年以来,何启华非法炼铝牟利几千万,他花巨资买通了包括县镇主要领导在内的政府官员,使他们成为何氏非法炼铝企业的保护伞。有官方支持保护,2008年前何启华被选为安庆市人大代表,因有代表极力反对,2008年换届选举落选,但随即相关部门安排其担任安庆市政协委员。虽群众举报不断,但何氏企业在政府的眼皮底下非法生产12年而逍遥法外,当地群众说官商勾结,暴利共享,这就是光华铝业非法炼铝十二年不倒的主要原因。
二、媒体曝光,环保厅挂牌督办
2008年9月,小池镇国道街四十户居民联名向安徽电视台反映光华铝业污染环境当地政府无人管的情况,10月8日该台《安徽新闻联播》、《新闻聚焦》栏目分别对这一严重污染环境事件进行了报道,安徽省环保厅(原安徽省环保局)也随即对此展开了调查,证实该企业自投产至今,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10月17日该局向安庆市环保局发出督办通知,决定将该案列为2008年省级挂牌案件,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督促太湖县人民政府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限于2008年12月中旬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经安庆市环保局批准方可恢复试生产;
2.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罚款,并足额征缴排污费;
3.将此案向银监、金融等部门通报;
4.限2008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并通过我局组织的整改验收。
三、有保护伞,处理意见成空文
2008年10月17日,安庆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罚款10万元,并要求该县环保局提请县政府立即对该企业停产,责令补办环评,建设治污设施。
然而,依仗有政府副县长及县环保局长两大保护伞,该企业仍然继续生产。当地居民就在该企业非法生产的同时,于2008年10月23日、11月4日、5日、9日、14日、18日向县环保局、县政府、小池镇政府举报,但一直无人制止。
2009年7月29日,该企业不顾民众的强烈反对,公然举行有该县相关部门和镇政府领导参加的隆重的再开炉庆典,并举行点火仪式,对当地近万名居民和师生公开挑衅,对省环保厅的督办通知公开叫板。
7月31日,受污染最为严重无法正常生活的当地居民殷四琳向县环保局举报光华铝业公开继续非法生产一事,环保局长陈学生对举报人说:“光华铝业恢复生产是县政府下文批准的,我只听政府的,不可能听你们老百姓的。哪有儿子不听老子的呀!不服可以去告呀!”
殷四琳随即找到副县长赵福南反映情况,赵福南的态度更蛮横恶劣:“它有环境影响报告表,这也就是说何启华的炼铝厂通过了环评手续。我说它是合法生产就是合法生产,是我亲自下文批准的,你不服呀!你不是有本事告到省里去了吗?电视台曝光了有什么用?不要再乱跑乱告了,否则告不倒人家,自己反而要吃大亏的。”
次日,殷四琳向市环保局反映光华铝业一直违法生产情况,市环保局明确答复:“该企业没有通过环评审批手续,我局也未批准其恢复试生产。”
8月5日,殷四琳向安徽省环保厅投诉,未果。
8月11日,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和小池镇领导公开视察正在非法生产的关光华铝业,并予以充分肯定。
8月27日,殷再次上访安庆市相关部门反映受光华铝业污染的遭遇,未果。
   9月25日,殷再次向安徽省环保厅投诉,亦未果。
   9月29日,殷到安徽省信访局反映情况,该局做出皖访2009(B)2040号告知书,认为该问题由太湖县人民政府处理。
   10月9日、19日殷找太湖县人民政府瞿副县长反映情况,未果。
   10月26日,殷找到安庆市环保局刘局长,刘说:我局肯定没批该企业恢复生产,也未给其办环评审批。
   10月28日,安庆日报记者调查该企业污染环境情况准备曝光,太湖县、安庆市相关部门迅速找到报社,对其干预,使文章无法发稿。
   在此期间,殷四琳多次向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投诉,未果。
   在此期间,殷四琳多次受到太湖县政府副县长赵福南辱骂和威胁。
   ……
   安徽省环保厅的处理意见成了空文,安徽省信访局的告知书也成了废纸。
四、有恃无恐,肆意报复举报人
依仗着有副县长、环保局长等人撑腰,依仗着自己当过安庆市人大代表、现在还是安庆市政协委员的政治地位,依仗着红黑两道弟兄多,何启华不但继续排污破坏环境,危害居民生命健康,还对举报人实施疯狂的报复。
小池镇国道街居民刘高满家就在何氏炼铝炉附近,因他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受到污染无法正常生活一事,2008年10月何启华指使近30人多次非法侵入刘高满家闹事,找他要钱、要吃、要喝,赖着不走,致使刘高满一家无法生活。刘高满多次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未果。
张成宏也是当地受污染较严重的居民之一,因为安徽电视台记者采访时他说这里稻田的水稻上全是灰尘,动一下洒落到人身上奇痒无比。在2008年10月9日,何启华派人将他家养的一栏生猪全部毒死,直接损失近万元。
余成义和何又田都是附近居民,因为2008年10月8日安徽电视台播出的光华铝业污染环境的报道中有他俩妻子向记者反映受污染危害的镜头,何启华在节目播出后两日,多次开车跟踪、追赶余成义,并恶意冲撞,因余成义躲闪及时,未酿成大祸。何启华多次派人监视何又田的女儿,有一次其女独自一人在家洗澡时,被其黑恶分子窥视,正当这帮匪徒想破门而入实施暴行时,因有人施救而未得逞。
受到何启华疯狂报复最为严重的是小池镇国道街居民殷四琳。因殷家与何的炼铝炉仅一墙之隔,殷家受到污染最严重,损失也最大,甚至一家人无法在此居住。她不断向相关部门举报,因而不断遭何启华毒手。
2008年11月9日,何启华指任两名黑恶势力分子,非法闯入殷家,对殷说:“再告光华铝厂,搞死你!”并在殷家四处乱翻,多次劝阻无效。骚扰持续近数小时,殷家及时报警,未果。
11月11日下午,何启华指使手下到殷四琳儿子就读的朴初中学找到其子,威胁说:“回家对你妈说,再告炼铝厂你们家就都没命了!”孩子因受恐吓不敢上学,殷及时报告了学校及公安机关,学校建议孩子转学,公安机关无所作为,殷家无奈只好将孩子转至异乡上学。
11月12日凌晨2时50分,何启华带人破门而入殷家,砸碎了大门、窗户上玻璃,毁坏了厨房的铁锅、餐具等全部用品,摔碎了客厅里的水瓶、茶几、餐桌、电视机等,掀翻了卧室里的床铺和衣柜,一把大铁锤手柄上粘满了玻璃碎片。因前一日其子在校受到不法分子威胁,殷家有所警惕,不敢在家居住,一家人性命才得以保全。当天上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亦未果。
11月14日晚光华铝业正在非法炼铝的时候,殷四琳向县政府、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何启华之子冲向殷四琳并拳脚相加,被工作人员拦住,何的儿子当面威胁说:“再告,我一定让人把你的孩子干掉。”
12月10日上午,安徽省环保局、安庆市环保局有关领导来到太湖,现场调查该企业污染情况。当他们察看殷四琳家并询问水井受污染情况时,何启华令其子当面教训殷四琳,其子几拳将她打倒在地,经太湖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脑震荡,胸部及多处软组织挫伤,花去医疗费用数千元。虽有在场群众报警,公安机关未对何氏父子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亦未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五、法院判决,未解决任何问题
2008年1月25日,殷四琳(甲方)与光华铝业公司的投资人何启华(乙方)签订了一份《关于迁移炼铝炉的协议》,约定乙方于2008年6月前将炼铝炉迁移到后冲塘坝处,并改成环保炉,最迟不超过2008年12月;双方任何一方违背诺言,则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按甲方现有土地面积以每年200元/㎡计算)。
何启华不仅未迁移原有炼铝炉,反而于同年6月在原地又建了两座新的炼铝炉进行非法生产。12月,何启华以迁炉协议“显失公平”为由向太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协议,殷四琳提起反诉,要求何启华和光华铝业迁移炼铝炉并改为环保炉,赔偿其经经济损失10000元,支付违约金10000元。
太湖县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迁炉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根据太湖县环保局太环保102号文件规定,光华铝业由于卫生防护距离不够,无法通过环评,所以也不能继续生产。如果继续生产,即构成违法,且该企业在协议最后履行期限届满前已停产,迁移炼铝炉已无实际意义,所以对要求何启华和光华铝业履行迁炉的反诉请求不予支持,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的反诉请求亦不予支持。
实际上,光华铝业一直在非法生产,一直在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这样的判决结果实际助长了何启华和光华铝业违法生产的嚣张气焰。明显违法的行为没有受到制裁,受害者的合理诉求以“无实际意义”为由得不到法律支持,太湖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没有解决任何实际问题。
六、拭目以待,太湖何时见青天
何启华及其光华铝业非法炼铝污染环境十几年的报道在安徽电视台曝光后,何启华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异常张狂。他及其涉黑恶分子不断威胁、打击举报群众无人过问;虽有举报但其继续非法生产污染环境无人制止;副县长和环保局长等公开保护其非法行为群众无可奈何;上访省市及国家相关部门无人管;向媒体投诉或不敢曝光或麻木不仁……
2009年6月10日,在安庆市纪检监察、环保等相关部门领导及光华铝业污染受害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上,何启华当众狂妄地说:“安徽电视台曝光了有什么用,我还不是在继续生产。两位记者向我认了错、赔了礼、道了歉,并保证今后再也不敢曝光了。不信你们打电话看看。”当有群众反映何启华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时候,安庆市环保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你们只讲污染,不要讲无用的。”因有一位市纪检领导干部解围,才让群众把话说完,但何启华毫不理会,与会领导对他也无可奈何。
何启华及他的光华铝业依仗有强大的保护伞,非法生产、污染太湖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十几年,现仍在继续污染,继续为害百姓、为害社会。在党中央大力倡导反腐倡廉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相关部门对此麻木不仁、坐视不管,有关方面应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担起责任。太湖何时见青天,我们拭目以待!(2009.11.14)

天罗山下 发表于 2009-12-1 08:45

和谐社会不和谐因素

太湖家园管理 发表于 2009-12-1 09:22

楼主所言仅代表其本人观点,鉴于贴中涉及事件的敏感性,请网友理性讨论、谨慎评价。

一方 发表于 2009-12-1 11:25

关注,,,,,,,,,,,

狂奔向大海 发表于 2009-12-1 11:37

也关注一下生产农药并有偷排、泄露现象的卓创化工。

大扬 发表于 2009-12-1 11:54

舒老师 发表于 2009-12-1 13:26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法华方竹 发表于 2009-12-1 15:02

请版主撤贴吧!
我起初以为是新闻网上记者所写的,后来才发现内容是一方当事人的说法。或许存在偏颇。而且内容似乎太露了点,为避免造成别的不好影响,所以还是撤了吧!有些不好意思了!我不能随便转贴别人的观点贴!因为我尚不清楚事实到底是啥样的!!抱歉。。。。。。
不过确实在今天早上的中央广播电台里听到这个事!家园网以前也见过这类贴
请网友们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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