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草
发表于 2009-11-25 08:44
巧合也是缘分
玻璃瓶
发表于 2009-11-25 09:00
努力争取啊,即使失败了,但我努力过!!
燕燕
发表于 2009-11-25 09:43
随缘................
四公子
发表于 2009-11-25 11:30
打搅一下各位,这种帖子最好移到水区
说事拉理
发表于 2009-11-25 19:17
凡事不可强求,强扭的瓜不甜嘛
山间草
发表于 2009-11-25 19:41
回复 14# 四公子
谢谢赐教
续冬
发表于 2009-11-26 17:51
回复 8# 夜未央.为谁怅?
你得说 缘分乃
山间草
发表于 2009-11-26 20:04
回复 6# 夜未央.为谁怅?
我为无意当中侵犯了 你的“肖像”权
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郑重道歉。对不起了。小宝贝——看你的照片才这样喊你的!
夜未央.为谁怅?
发表于 2009-11-26 22:57
回复 18# 山间草
无语了!我还以为把照片换掉的,道歉就严重了点!谢谢你换掉了,保持了我的个性呵呵!!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