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草 发表于 2009-11-27 12:23

怪只怪此君运气不佳撞到枪口,抓小鱼小虾等鱼隔靴捎痒。漏网的大鱼逍遥着呢,谁能知???????????

大海 发表于 2009-11-27 17:19

该杀!!!上梁不正下梁歪!!!

阿婷 发表于 2009-11-27 17:39

作案手段不高明。漏网之鱼还在逍遥啦。才几十万就被诱惑了。家人活该跟着遭殃~包庇罪

金亚斌 发表于 2009-11-27 18:47

说事拉理 发表于 2009-11-27 19:06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说事拉理 发表于 2009-11-27 19:07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啊

逸天 发表于 2009-11-27 19:59

唉,本家鄉的悲哀
現在集鎮建設都停止不前了
連馬路都不修
該死的貪污犯

到达无人区 发表于 2009-11-27 23:12

比他贪的中国比比皆是!社会黑!黑社会:(

czhwjm 发表于 2009-11-28 00:10

该报了,是时候了。
大家不要拦了,让贪官都去见鬼吧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9-11-28 23:18

倒霉 怎么就抓了这么个小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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