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草
发表于 2009-11-27 12:23
怪只怪此君运气不佳撞到枪口,抓小鱼小虾等鱼隔靴捎痒。漏网的大鱼逍遥着呢,谁能知???????????
大海
发表于 2009-11-27 17:19
该杀!!!上梁不正下梁歪!!!
阿婷
发表于 2009-11-27 17:39
作案手段不高明。漏网之鱼还在逍遥啦。才几十万就被诱惑了。家人活该跟着遭殃~包庇罪
金亚斌
发表于 2009-11-27 18:47
说事拉理
发表于 2009-11-27 19:06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说事拉理
发表于 2009-11-27 19:07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啊
逸天
发表于 2009-11-27 19:59
唉,本家鄉的悲哀
現在集鎮建設都停止不前了
連馬路都不修
該死的貪污犯
到达无人区
发表于 2009-11-27 23:12
比他贪的中国比比皆是!社会黑!黑社会:(
czhwjm
发表于 2009-11-28 00:10
该报了,是时候了。
大家不要拦了,让贪官都去见鬼吧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9-11-28 23:18
倒霉 怎么就抓了这么个小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