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竹 发表于 2009-11-3 19:18

不能再烧了!!!

垃圾焚烧,植物遭殃; 气体漫延,侵害居民。不能再烧了!!!
http://home.thhome.net/attachment/200910/26/29702_12565731226Zj6.jpg

南燕 发表于 2009-11-3 19:38

是啊,太不应该了,还有上次看见有人把垃圾倒进河里,哇,还有这样的人,真不知死活

冷面书生 发表于 2009-11-3 19:52

顶一个

阳盛艳律师 发表于 2009-11-3 19:54

不太文明。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09-11-3 20:07

应该是集中起来,统一处理吧

秋雨私语 发表于 2009-11-3 21:50

那可怜的小树啊 看了让人心疼、、、

引火虫 发表于 2009-11-4 11:54

楼主在杀猫啊
图片能不能减减肥再发上来。

lingying 发表于 2009-11-4 12:12

现在感冒高发期,也不能再烧了

懒女人 发表于 2009-11-4 12:14

影响县容县貌!BS

流冰 发表于 2009-11-4 15:41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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