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老百姓 发表于 2009-9-20 12:30

夜未央.为谁怅? 发表于 2009-9-20 12:35

也太胆大包天咯

taihulao 发表于 2009-9-20 12:38

3周岁儿童怎么不可以上幼儿园?

taihulao 发表于 2009-9-20 12:46

建议斑竹把这些刚注册就来说些没事实依据的帖子删除!

圆梦南湖 发表于 2009-9-20 12:58

用事实说话

天下 发表于 2009-9-20 12:59

建议斑竹把这些刚注册就来说些没事实依据的帖子删除!
taihulao 发表于 2009-9-20 12:46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默耕 发表于 2009-9-20 14:28

建议斑竹把这些刚注册就来说些没事实依据的帖子删除!
taihulao 发表于 2009-9-20 12:46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天下 发表于 2009-9-20 12:59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有感于两位的正义。
想了半天,还是觉得该贴不符合删帖标准。

个人不欣赏帖主这种挟嫌中伤的帖子,真的有正义感,还是加强沟通的好,毕竟一个学校容易说上话。

建楼孬客 发表于 2009-9-20 18:56

建议斑竹把这些刚注册就来说些没事实依据的帖子删除!
taihulao 发表于 2009-9-20 12:46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我对你的建议有看法:你知道没有事实依据吗?再说他不是说了没有幼儿园条件而收三岁儿童吗?
我觉得县局该调查一下此事,而不是要版主删除该贴。

建楼孬客 发表于 2009-9-20 18:58

本帖最后由 建楼孬客 于 2009-9-20 18:59 编辑

我体谅他只有发帖子,因为我知道老百姓说真话的难处,弄不好还得惹上一身骚

taihulao 发表于 2009-9-20 19:00

我对你的建议有看法:你知道没有事实依据吗?再说他不是说了没有幼儿园条件而收三岁儿童吗?
我觉得县局该调查一下此事,而不是要版主删除该贴。
建楼孬客 发表于 2009-9-20 18:56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有就写出来,也可去举报。办幼儿园的条件也不是他能说了算的,家园是个休闲的场所,不是发泄的地方,很多帖子都是一面之辞,谁能保证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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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告知教育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