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 发表于 2009-9-16 23:41

我是目睹此事件的目击者,版主太会夸大其事了,有造谣生事的嫌疑哦,我实在看不过去想说几句。这件事跟醉酒驾驶毫无关系,你是不是看最近醉驾查的紧就故意说的呀,年轻人虽然有错但错好象不全在他身上吧,我是黄家胜(男主人)的同村人,我知道该人的背景及个性,仗着自己关系是县领导班子的人(好象是王中华)就轻狂自大,那个开车的年轻人好象并没有什么背景,也就是年轻气胜而已,该年轻人开车到他家门口时两车相遇让车时被黄家胜家(男主人)门前的石头卡住了就下车想把石头撬掉,黄家胜(男主人)就上前拦住感觉就是要钱的意思(其实他家门口就是大马路凭什么说石头是他家的呢),年轻人不愿意说话也不怎么客气,他挡住不让走,两人就推拉了几下后他就躺在地上装了起来,我感觉还不就是想要点钱吗?如果真的是被打了我们这些邻居难道会坐视不管吗?听说他故意去住院还不就是想敲诈点钱吗?他女儿女婿就是县医院上班的,我实在是看不过去了,他现在在家还不是活蹦乱跳的吗?好象现在他家的亲戚(县领导班子)正在给公安部门施加压力,让本来很小的事非要把人家年轻人整到(聊天时听他吹的)现在还在这里乱说,哎!贼喊捉贼呀!

风为谁止 发表于 2009-9-17 00:15

谁是谁非?莫衷一是!

冤枉 发表于 2009-9-17 00:22

我就是朱劲松本人,对于2009年9月10日发生的事我有几点需要澄清:(1)我的车子并不是撞到当事人家门口的石头,而是被公路上的石头搁住了,因为黄镇街上正在铺路,石头与当事人毫无瓜葛,并且我说过等车子过去后归原。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看,石头还在那儿我根本没动!(2)我家祖宗三代,不管是自系还是旁系血亲,没有一个人在公安部门上过班,我儿子除外,不知他以后能不能?(3)当事人家根本就没有铝合金门,那块旧木门是在和当事人推拉时损坏的,我答应赔偿。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看,除非他今晚去做一块门!(4)黄镇派出所并不是不作为,当晚我在派出所领导的教育下,就到医院去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有当事人的一位亲戚陪同,还有,我的家人也去看望他并致歉,每次去我们除了诚意也带了一些礼品,只是这些都被他家人说成是威胁,对此我不知从何说起!后来所领导也找过我多次,都是采起积极的态度,要求我赔偿当事人的医药费,我也答应了。在此我对我的行为表示歉意,只是我要说的是,既然要用媒体宣传,就应该说真话,不要用假话来蒙蔽网友的视听,那是对广大网友的极不尊重!也是对政府威信的损害!!不知那位“恒星月”平时也是不是这样讲话?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后台,相反当事人家却动用了许多人,据说还有一位政府要员,在这里我就不说出姓名,因为我相信当官的不是当一家的官,我并不回避我该负的责任,没有那个人一生不犯错,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一个公平的处理!

冤枉 发表于 2009-9-17 00:34

有事说事,不要张口就骂人,有理不在声高哟!

风为谁止 发表于 2009-9-17 00:34

不管是否有错,当事人出来面对,鼓励一下!

ggg007 发表于 2009-9-17 08:27

这个帖子一上来 我就觉得“恒星月” 是个托,替人家办事的,注册发了几贴就无影无踪了。既然当事人都这样说了 “我家祖宗三代,不管是自系还是旁系血亲,没有一个人在公安部门上过班,我儿子除外,不知他以后能不能?”就更能说明“恒星月” 所说的可信度了(说什么当事人姐夫在派出所)。并且我觉得当事人也肯定受了很多委屈才上来喊冤枉的。 家园网友不应该相信一面之词, 正如楼上所说的 “不管是否有错,当事人出来面对,鼓励一下!”

我爱汪情霞 发表于 2009-9-17 08:54

这个帖子一上来 我就觉得“恒星月” 是个托,替人家办事的,注册发了几贴就无影无踪了。既然当事人都这样说了 “我家祖宗三代,不管是自系还是旁系血亲,没有一个人在公安部门上过班,我儿子除外,不知他以后能不能? ...
ggg007 发表于 2009-9-17 08:27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有道理哦!!!!!!!!!!

神仙姐夫 发表于 2009-9-17 13:36

我来说两句 或许有些人是冲朱老板的臭名出来说是非的
朱可能名声不太好 想想何必呢 既然家里没么背景 就不要惹是生非了
做人还是小一点别太狂妄免得出了事后别人都来针对你声讨你

木旦散人 发表于 2009-9-17 16:05

哎呀!我们的太湖人啊!还是那么好斗!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啊!真是服了我们可爱的太湖老乡!

恒星月 发表于 2009-9-19 00:01

sfafafd

ljlkfdjsdalkfjdslakf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f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