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我听说过多次,望小朱的事情早日得到解决!
广大老乡千万不要盲目出国,千万不要走中介出国,他们赚的全是黑心钱;就算是签证给你办下来了,你的合同、保险也不稳妥,出了任何事,他们是不会管你的,你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说是出国,其实有的人还比不上在国内的收入,办签证你要交不少中介费,你的工资也给他们扣了不少,有的根本就是在两个国家之间的人相互串通,骗一笔费用,由于没保险、医疗方面的保障,并且你的合同期必须是几年以上,所以根本是不值得的。
今年在安哥拉有上百号中国人,来安哥拉由于签证的问题,被关在如猪圈的移民局,每天只给吃一顿,外面的人根本不让进,在里面蚊子是从早咬到晚,有很多人在里面都得了病,等到大使馆交涉好,也要10天半个月才出来,特别是到那种歧视我们中国人的国家,情况更为严重。
所以,要出国,最好从单位出国,找不到单位,就在国内混混!
哎,一声叹息 !
我尝试来回答一下
你姐与南京公司应当是劳务派遣关系,劳动合同法专门有一节调整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及用工单位之间的法律规定,57条道67条,说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为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调整
再者,你姐姐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伤害,可能是工伤,但工伤需要劳动行政部门的认定,你姐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后一年内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的话,可获得保险条例相关的赔偿
你可以向南京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张金明是我同学(也是太湖人),教的就是法律专业,经常给别人打官司,但是我不知道他愿意不愿意帮这个忙,我明天给你问问
我尝试来回答一下
你姐与南京公司应当是劳务派遣关系,劳动合同法专门有一节调整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及用工单位之间的法律规定,57条道67条,说明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为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调整
再者,你姐姐 ...
自然的朋友 发表于 2009-7-15 22:17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普通老百姓维权那是相当难啊!
小日本可恶!!!希望事情能早日得到解决。
本帖最后由 taihulao 于 2009-7-16 12:49 编辑
10# www01200 精神错乱.专家定的.是真?我想自己也说了.还是信为真.精神有病的人说的话可不能全信的,期待最权威的说法!
能帮上的老乡尽点力,帮不上忙顶帖支持也是老乡情谊,希望不要说风凉话!
我们为老乡的不幸感到无奈,同时谴责那些不负责任的中介机构!
不好意思才看见这个帖子,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已经帮你发帖到太湖在南京的群,也给你站内短信太湖在南京的律师电话号码,具体怎样维权你可以咨询一下他们,建议你写个详细的经过贴发到南京各个大的论坛,打电话给媒体电视台引起关注,这样才能最快解决问题
同情,希望老乡团结起来帮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