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渔具
发表于 2009-6-16 23:14
还是我们老方厉害,这场将大毛掐了。
日月渔具
发表于 2009-6-16 23:16
打了大半天,终于可以分赃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日月渔具
发表于 2009-6-16 23:18
大哥,给个安慰吧,重在参与,下次继续努力,同志们,重啊!!!!!!!!!
宜城浪子
发表于 2009-6-17 09:18
祝贺韦扬、方明忠,长子捧那么大的翘嘴照相,嘿嘿。。。恐怕见了石立新就要躲一躲了。
老城河街
发表于 2009-6-18 20:23
方哥越来越幽默了,恭喜又拿了名次
~飞鹰~
发表于 2009-6-20 17:50
真莫得意思,就只把我的手拍下来了,也不给个正面的,!难过
李政
发表于 2009-6-25 15:23
恭喜恭喜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