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楼主的帖子,我院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有关工作人员查清实事。楼主所说的这种现象属个别医生个人行为,决不是医院的规定。卫生部2007年颁布的《处方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医院领导对个别医生要求患者去指定药店购药一事十分重视,坚决维护患者权益,坚决治理院内不正之风。欢迎广大患者及时、准确反映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如我们查明医生确有商业回扣等不当得利,一定予以严加惩处。 举报电话:0556—41875014187582 县医院回复及时,相信县医院绝大部分医生都很好,但不排除个别人的不良行为。
医院一定要想办法,不能让个别人坏了整个队伍形象。 县医院回复及时,相信县医院绝大部分医生都很好,但不排除个别人的不良行为。
医院一定要想办法,不能让个别人坏了整个队伍形象。
恬静淡然 发表于 2009-5-5 21:41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我强烈同意,不能一竹篙打一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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