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q2005 发表于 2009-4-3 10:03

还是保护小朋友为主!建议版主和楼主商量商量,将此贴隐藏起来!不要再讨论了,一讲起来都上网了,小朋友知道后心理压力会更大!

紫衫龙王 发表于 2009-4-3 19:24

其实我也这么认为,但是确实气人!不说也好!

丽人儿 发表于 2009-4-6 15:39

有话就说明白,老兄

流冰 发表于 2009-4-6 17:09

一头雾水,到底似真似假,雾里看花。飞过。

292795506 发表于 2009-4-7 21:55

这样的话不能乱说,要有真凭实据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9-4-7 23:49

回 33 楼的话    我很生气!

朦胧 发表于 2009-4-10 13:20

本帖最后由 朦胧 于 2009-4-10 14:04 编辑

      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与一些人不负责任的道听途说有很大关系,据我所知,事情正在处理当中,当事人已经正常上班,正在等候有关方面的结论,校方表示事情不是坊间传说的那种性质的事件,答应等事情处理结束后给广大关注此事的市民及网友一个交待。

wcx311 发表于 2009-4-11 11:09

shaa    sha

我来说说 发表于 2009-4-16 18:04

本帖最后由 我来说说 于 2009-4-16 18:09 编辑

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的确与一些人不负责任的道听途说有很大关系,太湖人就这样,见风就是雨!其实事情绝对不是你们道听途说的那种性质!一件很小的事情被谣传成如此恶劣的情形,实在令人可恶!也许是有人居心叵测?我想说,没有证据的事情拜托大家不要轻易乱说!不要妄加评论!如果不相信,请你们亲自去那所学校看看问问真实的情况再说.人言真可畏啊!

我来说说 发表于 2009-4-16 18:51

枪毙轻了
应该先用宫刑
   然后五马分尸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9-3-31 20:37 http://bbs.thhome.net/images/common/back.gif
太湖清风同志,你了解事情真相么?如果没证据请千万别乱说,小心有人会告发你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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