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冰 发表于 2009-3-28 21:30

[街头巷议]仅限发表讨论本县的大事小事

各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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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9-3-28 21:46

哦知道了!!

又又 发表于 2009-3-28 21:54

遵守纪律

杨咩咩 发表于 2009-3-28 22:16

支持,有时刚上论坛的新手不懂的可以先看看新手教程,
再看自己的帖适合发在哪个版块.

水果香茶 发表于 2009-3-28 22:18

支持管理员!!!

路桥人 发表于 2009-3-29 06:40

热烈拥护老大的号召!

大别山下 发表于 2009-3-29 08:10

就像写文章一样,不能跑题

四公子 发表于 2009-3-29 08:59

支持,

侠之大者 发表于 2009-3-29 10:38

为么思仅限讨论本县内大事小事呢?费解。
既然现在是这么定的,大家就先执行吧!

伸张正义 发表于 2009-3-29 11:16

完了。完了。。我发错版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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