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的朋友 发表于 2009-2-16 15:35

“离婚专家”贴雷人广告:愿天下人再婚/图

“离婚专家”的雷人广告

重庆九龙坡区杨家坪一位法律工作者,在墙壁上挂出广告说:“离婚是人生中最大的涅槃,愿天下人再结婚”。此广告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众议,此广告挂了大约有一周时间,每天都有很多人骂。

  《重庆晚报》报道,在九龙坡黄桷坪滩子口公路边的一堵墙上,挂着这则打印的广告,长约50厘米,宽约30厘米,斗大的“离婚专家”四字抢球。

  广告发布者是重庆辛晓晖法律事务所,上面写道:“要离婚打114找辛晓晖。辛晓晖认为:婚姻的实质就是财产的分配与再分配,离婚是人生中最大的涅槃,愿天下人再结婚。”

  辛晓晖约40岁左右,对于离婚案件,他很有把握:“没有离不脱的婚。”他说,只要委托他代理离婚案,他便会想尽一切办法将事情办成。他批评赵树理的《小二黑结婚》美中不足:“没有说离婚自由。”

  他自称平均每周代理两起离婚案,成功率很高。“一审不行,还有二审。”自始至终,他未叫人和好。他称,时代不同了,“劝和不劝离”的现象已经很少,问辛的身份,他自称“法律工作者”。

  对辛晓晖这些广告语,一些过往市民称:“啥子话哟,想钱想疯了……”“我们巴不得每个家庭都很幸福,他这样做,是想把所有家庭拆散……”也有人对这广告一笑置之。一对年轻情侣说:“别放在心上,噱头而已。”

齐桥佬 发表于 2009-2-16 15:58

愿天下人再婚!?!?

杨咩咩 发表于 2009-2-16 16:20

真话是到多功!!!还有恩样人

魔术师 发表于 2009-2-16 17:59

其实离婚率的增长也从侧面反应了一个国家的进步!


婚姻自由并不仅仅包括结婚,同样也包括离婚。当两人的感情坏到不能再维系一个家庭时,离婚应该是一个文明而理性的选择。

一网打尽 发表于 2009-2-16 20:43

就好像外国人看待再就业一样------正常

太湖赛格电脑 发表于 2009-2-16 22:10

路过......

叶老大 发表于 2009-2-17 11:26

雨琉璃 发表于 2009-2-17 11:51

结婚了就有一定的责任,鄙视客!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09-2-18 09:09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9-2-18 22:13

光鄙视他就行了?????? 我强烈鄙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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