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人
发表于 2009-1-23 20:00
呵呵!已经交了就算了!
雪地里的饿狼
发表于 2009-1-29 17:47
可能是刚修的路没有完全好吧,不过,他们可是没有权力罚款的。这不成了乱收费、乱罚款么!
天罗山下
发表于 2009-1-30 11:39
为地方建设尽点力,应多给点
阳盛艳律师
发表于 2009-1-31 15:08
这样的罚款是违法的,但如果村收取这笔款项改称做补偿款,问题就解决了。
太湖第一枪
发表于 2009-2-2 08:28
既然有牌子你为什么还要走呢?难道非要一个人在那里看着呢?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09-2-2 09:08
应该支持地方建设
今朝有梦
发表于 2009-2-2 09:10
楼主你没看到不是人家的过错不不是吧人家也挺辛苦的体谅一下吧呵呵
菜心虫
发表于 2009-2-24 17:13
冤
寂寞拍客
发表于 2009-2-25 13:05
引用第15楼夏天的风于2009-02-02 09:08发表的:
应该支持地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