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太湖一乡党委书记贪污受贿获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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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大 中 小】 2009年01月08日11时11分 【视力保护:■ ■ ■ ■ ■ ■ ■ 】
据安庆新闻网报道 1月5日下午,太湖县人民法院对原太湖县江塘乡党委书记李天保贪污、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宣判,依法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赃款151303元予以追缴,违法所得20000元依法没收。
2008年6月13日李天保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被逮捕。太湖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天保在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太湖县城西乡乡长期间及2006年元月至2008年5月任太湖县江塘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解决相邻纠纷、土地丈量、工程承揽、计划生育处罚、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24548元,共计31笔,并索取他人财物13880元。被告人李天保利用取务之便,在为政府购买办公用品时,采用虚增商品价格的办法,侵吞公共财物价值12875元,归案后其赃款已全部退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天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并退缴了全部赃款,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遂对其犯受贿罪减轻处罚,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故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杨远贵 胡玉)
稿件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汪赛霞
就这种人,还能“认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还有,他在赵河乡的问题怎么不查?这样的人,凭什么一路高升?谁给他带路护航的? 他就贪了这点?
赃款151303元予以追缴,违法所得20000元依法没收。
收受贿赂124548元,共计31笔,并索取他人财物13880元。侵吞公共财物价值12875元。
这个数字怎么悬殊这么大呀? 父母官父母官。你要把他当做父母般孝敬的官。 这个人。。。。。。。。。 警钟长鸣!!杀鸡给猴看,当官的以后不要贪污了 引用第4楼pheobe于2009-01-09 11:58发表的:
警钟长鸣!!杀鸡给猴看,当官的以后不要贪污了
警钟长鸣个叼。
鸣了几十年了。该贪的变本加厉了。不贪的也在开始学着贪了。 震惊!!!! 对这种人无语. 支持法院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