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5楼杨咩咩于2009-01-07 09:43发表的:
希望看到相关的真实说法及报道。
路过飘过飞过》》。。。。。
引用第44楼朦胧于2009-01-07 21:35发表的:
这是一桩没有得到证实的刑事案,刑事案有它固有的认定过程,前面我已转发了有关的法律了条文,这里就不重复了。
这个帖子没有删并不代表这件事得到证实,而是为了借这个帖子让网友们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平常茶余饭后可以随意聊聊的话题拿到论坛上发帖实际上是不理智、不严肃的。
支持此说法
回程2楼滴个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对于你的这种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态度,我很支持哈,希望能交个朋友
得个建议不错
引用第49楼紫色花蕊于2009-01-08 19:10发表的:
是真的,凶手当晚被抓,死者姓方,是我一熟人,才37-38 岁吧
是黑道的吧
死者是晋熙镇晋阳村人
这本是很普通的刑事案件,我觉得大家没有必要乱猜测
都是利益纠纷造成的
让他三尺又何妨
六尺巷的典故离我们太远了
引用第15楼卓尔0601于2009-01-06 22:29发表的:
美国的金融危机没有美国政府说的那么糟糕,但中国的经济却比政府描述的更加糟糕,请大家好自为之。
这句话很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