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山“,安徽的! 遭福建抢注的“天柱山”商标被撤销
遭遇抢注,抢注者挂价100万欲收费“近20多年来,天柱山共接待游客700多万人次,但由于商标意识淡薄,在国内外声名如此显赫的天柱山竟然一直未申请商标注册。”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局局长刘国建说。
2002年福建省长泰天柱山兄弟度假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天柱山”旅游服务类(第39类)商标,并于2004年12月21日被核准注册。而经了解,福建长泰公司在注册“天柱山”旅游商标的前后,根本没有经营任何与天柱山商标有关的旅游项目,并在取得“天柱山”商标专用权后即在“中国商标在线”网上以100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
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2005年4月25日向安徽省安庆市工商局递交《投诉函》,要求安庆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禁止辖区内的所有旅游企业使用“天柱山”旅游商标,中止“侵权行为”,如欲继续使用“天柱山”旅游商标的企业,要向其缴纳“商标许可使用费”。
3年奔波, “存争议注册”终于被撤销
天柱山旅游商标被福建抢注后,引起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及安徽省政府、省工商局和安庆市及潜山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于2005年8月15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提交要求撤销福建抢注的天柱山旅游商标争议申请。
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审理认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可以认定“天柱山”是位于安徽省潜山县的国家4A级风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的名称,经过当地有关单位20多年的开发建设,安徽“天柱山”风景区已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天柱山”作为我国安徽省著名旅游风景区的名称,属于公共资源,在第39类观光旅游等服务项目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不应由某一个市场主体作为商标注册独占。福建长泰天柱山兄弟度假有限公司将该名称在第39类观光旅游等服务项目上注册,并有基于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妨碍景区所在地企业合理使用的行为。此争议商标注册应予撤销。
引以为戒,“天堂寨”有望从中受益
刘国建认为,“天柱山”旅游商标的争议经历了3年多时间,现在终于被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依法将福建抢注的“天柱山”商标予以撤销,清除了我省进一步做大做强“天柱山”旅游品牌的法律障碍,并且此案的裁定将对我省另一个著名景区“天堂寨”的商标被湖北抢注的异议复审裁定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对我省其他一批被外省和个人抢注的旅游商标的争议提供了借鉴和成功的经验。
刘国建认为,“天柱山”旅游商标争议一案应该引起省内广大企业的重视,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品牌,关键还是广大企业要不断增强商标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呵呵,不仅天柱山如此,中国也有很多著名商标被国外抢注的 是的啊 反对恶意抢注,反对不尊重法律! 引用第3楼苦果唐于2008-12-18 12:40发表的:
反对恶意抢注,反对不尊重法律!
反对归反对,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值得警醒 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回雷就好乃! 花亭湖好象也没全部注册吧!
我上次还申请注册了个“花亭湖酒菜馆”! 引用第7楼taihulao于2008-12-19 17:28发表的:
花亭湖好象也没全部注册吧!
我上次还申请注册了个“花亭湖酒菜馆”!
花亭湖当然没有全类注册,但常见商品服务的相关类别已大多已注册,
餐饮类两年前就已有人注册,是我所代理的,不知兄弟说的主这个花亭湖酒菜馆是否是商标注册,又是在那一类 引用第8楼一方于2008-12-19 17:41发表的:
花亭湖当然没有全类注册,但常见商品服务的相关类别已大多已注册,
餐饮类两年前就已有人注册,是我所代理的,不知兄弟说的主这个花亭湖酒菜馆是否是商标注册,又是在那一类
我也搞不清楚,是一朋友帮我注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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