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520153744
发表于 2008-12-9 10:17
夜未央
发表于 2008-12-9 13:16
谁是谁非,谁又说得清.
烟笼寒水
发表于 2008-12-9 14:41
现在的教育的路该往何处走?教师的权益又当如何保障?
如雪幻灭
发表于 2008-12-9 17:00
有点胡闹滴感觉,本来是一件小事,结果却搞得人都疯了,太复杂了!!
正义之鹰
发表于 2008-12-9 17:39
都在要求教师应该从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那学校为什么不向饭店旅社转变?其实我也愿意为学生服务,我们本来也是在为学生服务,可越来越多的孩子根本不懂尊重。政府过于强调人权,一部分人的人权是满足了,另一部分人的人权却丧失了。我总觉得,在道德与法律面前,我们是否也应该考虑道德的因素,尤其是对教人成才的学校和含辛茹苦的老师。
默耕
发表于 2008-12-9 18:13
服务的理念不是错,关键是人们对“服务”的理解太狭隘。
无论谁服务谁,都不是人格的高贵与低下的区分。
教师给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学生享受教育服务,这都是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角色上来说的,并没有对任何人的尊严与法律人格做出限制。如果一个受教育者,眼里没有对教育者的起码尊重,则说明他没有对知识的起码尊重,也就是说,他压根就没有享受教育服务的意识,这种人对教师有什么特殊的冲撞冒犯,并不奇怪。
建楼孬客
发表于 2008-12-9 18:21
教师啊,从事了这一职业你只有认命吧。
渴望
发表于 2008-12-9 22:22
这就是现在的素质教育以人为本的失败,学生 家长仗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认为老师的一切服务是理所当然的 ,根本就不尊重老师,一个年青富有朝气的老师被逼而疯,真是悲哀。
江塘
发表于 2008-12-10 21:14
现在的学生,也太难管理了。。。。。。
无语。。。。。。。。
大别山下
发表于 2008-12-11 02:11
保护教师权益是天经地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