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h 发表于 2008-12-8 20:48

说的没错,如果你真有证据,你可以向纪委揭发检举,可以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手段来维护你的权益;
如果没证据,你也就只能在论坛里发发牢骚,于事无补。

卡斯 发表于 2008-12-8 21:27

投诉在家园。老大处理吗。人人要吃饭。。。。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想进来。咋回 事

建楼孬客 发表于 2008-12-9 17:08

引用第5楼洁晗于2008-12-04 18:57发表的:
l楼主,关于那个帖子,我已经向你做了解释,你应该看到了吧?
我在教育园地里公布了教育局人事科的邮箱,我本意是希望有需要的人能方便,当然,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也可以发到这个邮箱.这是我的个人行为,教育局领导不知道,人事科领导也不知道,但我作为一个教育系统的网友发这个是没有什么错的.
楼主是第一个跟贴的人,原贴你自己应该记得,第一句话就是"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公布的吧?",然后就是针对教育系统人事的方方面面进行攻击,我对此贴进行了编辑,并做了说明(见:http://bbs.thhome.net/read.php?tid=65770)老实说,我还是很客观的.
教育系统很庞大,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由于诸多原因,有很多事情很难尽善人意,这不仅是太湖,全国都一样,但并不是说,楼主不要投诉什么了,你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反映问题,在我这个帖子后面进行投诉,我当然要进行编辑了.
再次申明,我是一个普通的网友,我不是教育局的代言人,我发的有关教育的帖子,是出于对教育的热爱,希望楼主谅解和理解!
你说的这些我能理解,但我希望有关反映教育上真实的、不合理的事例,还是不要编辑不要删除为好。
教师本来就是弱者,只有说说真话解解气,到这里都不准说真话,那也就太令人伤心了。

洁晗 发表于 2008-12-9 17:35

引用第7楼小天狼星于2008-12-04 19:22发表的:
楼主要发表意见贴,就不要跟在别人发的新帖后面。
跟在别人发的帖子后面,又说的不是一回事,人家当然对你不满了。
如果楼主这个帖子后面的人都在说今天吃什么啊,天气怎么样啊,之类的事情,楼主你愿意么。
引用第20楼jwh于2008-12-08 20:48发表的:
说的没错,如果你真有证据,你可以向纪委揭发检举,可以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手段来维护你的权益;
如果没证据,你也就只能在论坛里发发牢骚,于事无补。

风为谁止 发表于 2008-12-9 18:50

引用第15楼taihulao于2008-12-05 18:50发表的:
看来楼主并非一般平民,内幕都知道还能称是平民?
楼主如果有证据,最好专帖到政府网站去投诉,或者直接向教育局更高部门投诉才好!家园毕竟是太湖老乡交流的地方,是帮你解决了你自己的问题的!
河蟹河蟹!!!!!!

卡斯 发表于 2008-12-9 20:31

引用第21楼卡斯于2008-12-08 21:27发表的:
投诉在家园。老大处理吗。人人要吃饭。。。。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想进来。咋回 事

晚心 发表于 2008-12-10 20:27

没错!!
现在就这个社会就他们说的算
这就是共产党领导的天下!!

流冰 发表于 2008-12-10 21:03

共产党高层还是忧国忧民的.大家从最近几年的改革,应该能体会的到.只是国务院的精神,决策,一出河北省就开始变相.变味.变质了.楼主的委屈,您其实有好多好多得途径来投诉.版主肯定有苦衷.消消气,把证据掌握充实了.那些7品官,会上街卖红薯的.

心境如水 发表于 2008-12-11 19:39

洁晗老师没错,他只是教育局一员,有权保教育局的名誉,楼主所说的可能是这个社会的通病吧,其他县也一样

吴忧愁 发表于 2008-12-12 22:00

教育上太黑了,听同学说弥陀镇医保个人承担百分之三,学校承担百分之二;而其他乡镇与此恰好相反,山区老师真是太老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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