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h1978 发表于 2008-10-21 00:37

引用楼主太湖一平民于2008-10-20 09:33发表的 县公交公司恶人先告状 :
10月19日下午,县公交公司指使的打手将一摩的驾驶人员打伤引发了许多围观群众对公交公司的极度不满,少数群众出于愤怒将少数公交车辆进行了轻度破坏。20日早晨,14辆悬挂标语的公交车停放在县人民政府大楼前,车身的标语内容为所谓之公交公司合法经营却累招破坏、驾驶员被打伤、县交通局交管所参与摩的非法营运等不实内容。
这是典型的恶人先告状!
县公交公司落户太湖县以来,县政府一直以很大的扶持力度支持该企业的运行,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本届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善了市民的出行条件,为市民出行带来了方便。然而有些所作所为是不能接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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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打人就不应该。老百姓有坐车的自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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