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米 发表于 2008-7-29 16:56

笑笑

刚刚看到几则笑话,想与大家分享,或许能缓解你工作中的压力,开心地笑一笑!


一则:一男子要跳楼,其妻大喊道:“亲爱的,别冲动,我们的路还长着呢!”男子听后嗖地跳了下去。警察说:“你真不该这样威胁他!”

二则:精神病人甲拿本书问乙:“您看我写的这本小说怎么样?”乙看了看回答:“不错。就是人物多了点。”这时,护士进来说:“你们把电话号码薄给我放回去!”

三则:法庭上,法官问受害人:“你能认出偷你汽车的人吗?”“很难。对方的律师发表了这一通辩护词后,我现在对自己是否有汽车都没有把握了。”

花亭湖主 发表于 2008-7-29 17:36

嗯,这种冷幽默看起来还是有感觉的,笑后让你深思!

燕燕 发表于 2008-7-29 17:45

三则:法庭上,法官问受害人:“你能认出偷你汽车的人吗?”“很难。对方的律师发表了这一通辩护词后,我现在对自己是否有汽车都没有把握了
那汽车是谁的哦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8-7-29 18:33

给你的面子 笑 笑!

亚米 发表于 2008-7-30 11:07

引用第3楼太湖清风于2008-07-29 22:33发表的:
给你的面子 笑 笑!
太湖清风!

光辉岁月 发表于 2008-7-30 11:08

不笑就不笑.

八月的周末 发表于 2008-7-30 11:24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汤泉阳光 发表于 2008-7-30 19:29

你真不该这样威胁他、

建楼孬客 发表于 2008-7-30 21:26

三则:法庭上,法官问受害人:“你能认出偷你汽车的人吗?”“很难。对方的律师发表了这一通辩护词后,我现在对自己是否有汽车都没有把握了。”
虽说是一则笑话,但细想觉得也是那么回事。律师,为显示自己的能耐就有那种把白说成黑、把黑说成白的本领。律师,嘿嘿...... 我见过的,懂法不一定正确用法。

汤泉阳光 发表于 2008-7-31 18:12

个人认为律师其实用得更多的是逻辑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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