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马哈摩托 发表于 2008-7-8 22:17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http://www.thhome.net/html/info/281/dh01.htm

红箭73 发表于 2008-7-8 23:22

真是要不得!翁安事件后,政府处理这类事应该不再手软!

朦胧 发表于 2008-7-9 04:32

楼主能否讲讲事件的详细经过?仅凭寥寥“听说”之类的情况就引来大家热烈的讨论,恐难服人!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8-7-9 08:00

引用第2楼王自中于2008-07-08 21:02发表的 :
是的啊,被撞的有个女孩子是我亲戚,现在的太湖啊,令人寒心。。。真不希望瓮安事件在太湖发生



   朦胧啊 的确我只是听说,可是你看上面的帖子。
   我可没有 无中生有啊。
你说是不是

建楼孬客 发表于 2008-7-9 08:37

上海“袭警事件”就忘了?

八月的周末 发表于 2008-7-9 09:11

太湖当官的就那德行,如果有人像上面告,也不晓得会好点 不

到达无人区 发表于 2008-7-9 09:49

楼上这位仁兄:民告官???想死啊,呵呵 http://rs.phpwind.net/E___4243ZHYXPWFG.gif

超懒族 发表于 2008-7-9 10:21

民告官?

想死喲

阜陽嗯個舉報人不就死脫多

lingying 发表于 2008-7-9 10:37

该说

LZ 应该将此事情说清楚点

如果情况属实,相信有很多朋友也知道的

此等事件 绝不能手软

夏天的风 发表于 2008-7-9 12:20

现在的太湖不会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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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乡镇官员酒后驾车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