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几次群斗,用汽车装几车“人”来,对某一顿猛打毒打后,迅速撤离,乘车消失,待公安来已经是无影无综。。。。。。
这些“人”都是带着“家伙”的,把人往死里打。。。根本就有人考虑后果!
这种情形下,也没有人敢多管闲事!
必须严惩!!!!!!!
太湖啊,可悲~!~!~!~!~!~!~!~!
引用第31楼shuyang于2008-07-07 09:53发表的 :
建议将此贴转到天涯
不理解你的做法!
引用第25楼法华方竹于2008-07-07 08:00发表的 :
该严惩了!还老百姓一个朗朗的天和安宁的环境!
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太湖的公安系统也需要整治了!
大家都来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通报一下处理情况啊
顶起来,吓吓太湖的领导们
引用第3楼无梦于2008-07-06 12:04发表的 :
强烈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强烈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黑恶如猛虎,百姓似草芥,天道何如此,不闻人间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