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周末 发表于 2008-7-25 12:01

结果出来了吗,现在咋没人关注呢

又又 发表于 2008-7-26 21:42

关注结果,

太湖清风 发表于 2008-7-28 12:47

最新消息 明事赔偿结果已经出来了
42 万!
今天上午 死者已经在太湖火葬场火化。
现在正在运往弥驼的路上!

168 发表于 2008-8-1 21:25

哦,那几个人伤人的呢?法院还没有判刑吗?

破天一剑 发表于 2008-8-2 13:08

幕后指使者应该判15年以上
雇凶犯罪是一种教唆犯罪。刑法明确规定,对教唆者(雇凶者)要从重处理。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死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卓尔0601 发表于 2008-8-2 13:51

引用第142楼太湖清风于2008-07-28 12:47发表的:
最新消息 明事赔偿结果已经出来了
42 万!
今天上午 死者已经在太湖火葬场火化。
现在正在运往弥驼的路上!


能不能说清楚点啊?42万?还听不很明白啊

168 发表于 2008-8-4 20:57

应该就是赔偿死者家42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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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真实事件!光天化日故意伤人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