朦胧
发表于 2008-7-2 15:37
案件还在查,莫做无端猜测吧!
侠之大者
发表于 2008-7-2 15:44
做人要厚道,不仅是当官的应该这样,网友也应该如此。
如果没事实依据,不说也罢。
十三太保
发表于 2008-7-2 15:48
看结果吧。以事实说话。不能猜测
冰封千里
发表于 2008-7-2 20:06
对任何一件事情,不要有无端的猜测,更不可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紫色
发表于 2008-7-2 20:15
有两种可能,要不是做的很不好,要不就是做到很好,人家嫉妒
法华方竹
发表于 2008-7-3 08:48
太湖的贪官不少哦,早该杀他一批了!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
阳盛艳律师
发表于 2008-7-3 10:57
此案正在办理过程中,目前法律上称谓:犯罪嫌疑人.相关事实需待审判后才能给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