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我贴的进来
给个理由,是中国人都会发这贴,而且这是事实,我英国的朋友听了我说我的贴删了,他们都很气愤! 我是叫大家警惕,我说错了什么吗?我在线等你,太过份了,为什么 ,为什么? 这样的贴最好是不要发 我试着看了你所转贴的内容,虽然大家都非常痛恨这些事情,但认为这些视频内容不合适宜转载,版主删除此贴没有什么不对,希望你能理解。 引用第2楼太阳冰于2008-06-26 08:30发表的 :
我试着看了你所转贴的内容,虽然大家都非常痛恨这些事情,但认为这些视频内容不合适宜转载,版主删除此贴没有什么不对,希望你能理解。
首先感谢楼主对论坛的发帖支持!
我也认真试看了你所转发的帖子内容,我也非常明晰并且痛恨这种现状,但我还是支持版主删贴;因为 你的帖子里面确实涉及对外关系、两岸关系,这种帖子最好的处理办法应该是转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效果会更好。
再次感谢楼主,敬请楼主理解、支持版主的工作。 没看到视频,也不想看。
我想说的是,类似这方面的帖子,有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1.如果是转贴,最好能注明出处。
2.发帖者或转贴者应该自己先仔细看看帖子,要充分考虑其他人看帖后的感受。
3.不是不能批评政府(也包括我们自己的政府),政府做得不好当然得批评。但主张批评要有充分的依据,多提建设性意见,不要人云亦云或者纯粹为了批评而批评。
4.套用领导的话,发帖转贴要做到三个有利于:要有利于网站健康发展,要有利于网友心情愉悦,要有利于国家社会的团结和谐。说得有点大了。呵呵
5.版主删帖是很正常的事,但不代表版主一定就是对的。这类帖子版主拿不准的,当然会先删帖。网友也不必太放在心上。事后还可以沟通,还可以请管理员最后裁决。没必要搞得心情不愉快。 这不是我发的原贴啊, 给这个链接是证明别的网站没删,是确实有的事!
我的原贴也有版主看过的,并没有不妥当言论!
我再次说我只是提个醒,像我们太湖那么多农村,很多在外打工,留在家里的,又没有多少文化,很
容易被人拉下地下教会,我们是有头有脑能分辨是是非非!我们家现在都还有信神的!
我那英国朋友在那边都是所见所闻,具体什么事件,我在这上面都没说,只是叫大家提醒,人家及时
传完信息给我,叫我要防范,我首先就想着要在这里告诉你们让家乡的人们提防着点,哎,你居然把
我的贴删了!
主席上次还说经常上XX论坛呢那论坛上有些什么内容呢? 首先感谢楼主对论坛的发帖支持!
我也认真试看了你所转发的帖子内容,我也非常明晰并且痛恨这种现状,但我还是支持版主删贴;因为 你的帖子里面确实涉及对外关系、两岸关系,这种帖子最好的处理办法应该是转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效果会更好。
再次感谢楼主,敬请楼主理解、支持版主的工作。
你说转交国家有关部门,中国这么大, 这种事本来就是最底层百姓作的事,你叫中央管,他管得过来吗? 你以为中央不知道吗,在这里我不想说 楼主好!
原本您可以用站内短信和我做一下交流,既然您发了帖子,那我也只好用您的方式回答您的问题了。
大家来论坛发帖相互交流原本也没有什么,言论自由嘛。但是,论坛不象茶馆酒肆,您的言论是在一个开放的平台上,看您帖子的人很多,而每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是不一样的,敏感的政治性话题还是谨慎一些好,因为这些不是我们能讨论出结果的。
您说您的“英国的朋友听了我说我的贴删了,他们都很气愤!”我理解,因为毕竟是删了他们向您提供的信息,他们认为很重要。当然,我也看得出,您也认为很重要,所以您们都很生气。可是我想问问:您的英国朋友是在情报部门做研究的吗?“藏独分子”要在圣火传递时捣乱他们有没有事先给您通通气?他们为什么现在又要告诉您这些?您为什么要告诉他们我删了您的帖子呢?起什么作用呢?我们中国的安全历来是靠外国朋友提供的吗?翻翻历史吧,看看那些外国朋友给我们提供得最多的是什么!
说良心话,那些信息如果在茶馆酒肆里谈论,可能还算一个热门话题,在太湖家园论坛“街谈巷议”里发这样的帖子就显得不合适了,因为我们也有版规,“街谈巷议”被限定为“与太湖直接有关的话题”,您的外国朋友是最崇尚法律的,您不妨再解释一下,相信那些尊贵的朋友气会小一些……
祝您愉快!
您的太湖朋友 朦胧 5.版主删帖是很正常的事,但不代表版主一定就是对的。这类帖子版主拿不准的,当然会先删帖。网友也不必太放在心上。事后还可以沟通,还可以请管理员最后裁决。没必要搞得心情不愉快
如果是一般的贴,删了也就删了, 可是这是件大事件, 再次和你说,上面的那个链接不是我原贴,是我贴删了后,发上来给他看不是我在说假话,
我的原贴上根本没有什么不当言论,我又不是不知道一些论坛的版规,大大小小上过很多论坛! 引用第3楼小村夜话于2008-06-26 08:55发表的 :
首先感谢楼主对论坛的发帖支持!
我也认真试看了你所转发的帖子内容,我也非常明晰并且痛恨这种现状,但我还是支持版主删贴;因为 你的帖子里面确实涉及对外关系、两岸关系,这种帖子最好的处理办法应该是转交国家有关部门处理,效果会更好。
再次感谢楼主,敬请楼主理解、支持版主的工作。
呵呵,我和小村咯咯是一样的观点,呵呵,但我还是回了你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