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不管多少捐了就好
引用第10楼今朝有梦于2008-05-23 11:11发表的 :
捐款不管多少捐了就好
这句话只应出自受难者之口
我们无灾无难的人讲这话
似乎不无残忍
假如一元钱可救一个人
而你有足够的能力救更多的人
你能讲:我捐一元够了,能表达爱心就行
你不觉得残忍吗
我觉得老吴没错,做的非常好!
楼主如果将吴海军的那张内部传阅的纸放上来可能意见就很好表达了!
"强制捐款会让很多有爱心的人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别人凭什么站在一旁对我的爱心进行监督和评价?献爱心是自己的私事,献多少\怎么献和什么时候献这是个人的自由.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献爱心对人是一种愉悦的事,因为人献爱心是自由自为的,我自由地让另外一个人获得了我的帮助,因为我的帮助而得到了某种力量,所以我感到愉悦,要是别人在一旁强制我捐,那到底是我献爱心还是别人在献爱心?这带有强烈的道德绑架色彩"______<晶报>曹林专栏
我同意
地震以来,大家都积极踊跃捐款,但为地震捐款的名目实在分得太多太细,单位捐了,配偶单位也捐了,孩子学校也捐了,捐款的短信也发了好几次,社区也要求捐,上趟街,在街上能碰上好几拨,或是川籍劳务工组织的,或是某个学校的孩子们自发组织的,或是慈善会组织的,不能绕道而行,也不好不捐,全过了一轮,现在单位又说党员还要捐,交一次特殊的党费.单位的这种捐款缺省做法就是看领导捐多少,然后逐级递减,但也不能减得太少,因为都是要公示的.
会不会太形式了?
会不会觉得压力有点大?
中国人还是很有良知的,我想在上班的国人应该不会吝惜献上自己的一点爱心,一元、十元总是你的心意,一百元也不算多,至于神舟笔记本老总说的那些话,我不赞同。我不在公司捐不等于我没有在别的地方捐对不对。
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论通过什么渠道都是可以的
这让我想到了神州老板的规定
既然已经说了 不在于多少 作为一种表达爱心的方式 又何尝不可呢?
我们公司也有组织捐款,虽然所有人都捐了,但是我们都一再声明:一定要自愿不可强迫.
在公司没捐款与是不是好员工无关,有些人有可能在居委会有捐过,在其它公共场合也捐过了,他觉得他已经尽自己所能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所以他或她在公司不再捐.
我宁愿看到乞丐的褴褛
也不情愿听到大亨讲感动
在赈灾晚会上,有些家伙带着慈祥的笑容
铿锵有力地讲感动,活像是诗歌朗诵
引用第15楼lingying于2008-05-23 16:18发表的 :
这让我想到了神州老板的规定
既然已经说了 不在于多少 作为一种表达爱心的方式 又何尝不可呢?
呵呵,楼主讲的就是神州的老板!
面对地震不捐款的员工绝对不是好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