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烈士称号
我的老家有一叫江世来的人,家里很贫穷,5.6年前因为救一落水女子而悲惨的死去,(女的也没救上来)。村上给他申报了烈士,省里可能早就批了下来。但是县里把文件一直压着,家里没人,也求不了什么人,一直就这样蒙在鼓里,不知道,以为没评上烈士。一直到去年,花园乡有类似的一桩事情,他家里的人可能是通知了某记者,记者到县里去查档案,才把我老家的那位英雄的档案找到,政府才将英雄应该得到的抚恤金等送到家人手中。如果没有那位记者,我不知道英雄的家人还要等多久?TV大叔知道这件事吗?政府那些当官的对得起这些英雄吗?县长大人书记大人们你们真的关心老百姓的死活吗?!你们的良心过的去吗?! 这事请小雨过问一下。
《新安晚报》也有介绍,不过我还真的不知道。 我还没听说过呢,太没道理了
还有这事,太湖领导太让人们失望了
要好好批评,检讨 到政府论坛上讨论啊,看看那些斑竹什么嘴脸 这件事其实在去年曾经引起省、市、县领导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由于烈士称号必须由省人民政府授予,呈报手续比较复杂,要由县人民政府提出报告(附:事迹综合材料、必要的调查证实材料、本人简历表、审批革命烈士呈报表等),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再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整个审批过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由于在省政府批复之后,市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调动,手续衔接上出了问题,所以这份文件未能及时批转县级有关部门。在《新安晚报》记者介入此事后,省民政厅陈文华厅长亲自过问了此事,相关部门也做了不少补救工作。省、市、县领导都再三上门向烈士家属道歉和慰问,并将所有补发的烈士抚恤金和家属优待金等送到了烈士家属手中。并承诺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事情。
我想,这件事情,无论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都会引以为戒的。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只是希望再没有下次这样的错误了,不能让我们的英雄流血又流泪。 引用第5楼天平之子于2005-03-06 21:35发表的 :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只是希望再没有下次这样的错误了,不能让我们的英雄流血又流泪。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希望英雄地下有知! 我想,这件事情,无论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都会引以为戒的。 我想,这件事情,无论是各级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都会引以为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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