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y520 发表于 2008-3-10 14:04

“大部制”同样无法限制行政权力

限制权力的重要任务是限制行政权,并且主要是通过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制衡。“大部制”改革很难能够起到限制权力的作用。“大部制”改革的思路是要集中和统一权力,而不是分立和分散权力。合并之后的结果很可能是:竞争将不复存在,权力将变得强悍而难以制约。 不少人相信,“大部制”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从管理型变为服务型;可以解决职能交叉重复,提高行政效率;甚至可以帮助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给中国带来民主和法治。但是,仔细思量一下“大部制”改革的逻辑和前提,恐怕效果未必如此理想。 一个理想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有效地为公民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公民的需要。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政府一旦拥有权力,便会发生异化,成为公民的“统治者”而不是“服务者”。这是中外难题。经验表明,要想让政府成为服务者,必须对权力进行有效限制,或者说,建立一个有限政府。限制政府权力的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分权,包括横向的和纵向的;二是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通过司法救济保护之。 “大部制”改革,很难起到限制权力的作用。“大部制”的矛头指向行政权力,方向基本上是对的。因为,在现代社会里,相对于立法权和司法权而言,行政权是无所不在而又最容易被滥用的。人们每天接触最多的就是行政权力(如警察、税务、工商、城管等),而这些权力的行使既不像立法权那样缓慢且小心谨慎,也不像司法权那样消极且讲究程序。这点在中国表现得最为明显,因为强大的行政权遮蔽了立法权和司法权。所以,限制权力的重要任务是限制行政权,并且主要是通过立法权和司法权的制衡。 “大部制”很难限制无所不在又有泛滥倾向的行政权能发挥作用。因为“大部制”改革的思路是要集中和统一权力,而不是分立和分散权力。换句话说,就是要把以前多个部门行使的权力集中和统一到一个部门中去。比如设立一个大的“交通运输部”,将对航空、铁路、公路甚至海运的管理权集中在一个部门。这种权力的集中和统一对于规限权力不仅毫无裨益,而且还有很大的副作用。本来分散的航空、铁路、公路、海运部门之间还因为利益不同有一定程度的竞争,而这种竞争常常会让消费者受益。合并之后的结果很可能是,这种竞争将不复存在,权力将变得强悍而难以制约。 部门间的职能交叉是难以避免的,它源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试图将职能划分得一清二楚恐怕是徒劳的,重要的是确立一种职能交叉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当一个涉及多种职能的问题出现时,各个部门能够共同努力解决之。那种将“大部制”改革等同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看法,无法从逻辑和经验上得以印证,只是一厢情愿的猜测。

stany520 发表于 2008-3-10 14:45

学习无止境啊

默耕 发表于 2008-3-10 17:48

学习了。

陈乐松 发表于 2008-3-10 19:07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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